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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民主贯穿

扩大民主贯穿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中共廊坊市委在换届工作中,紧紧抓住提名、考察、选举三个关键环节,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努力营造扩大民主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中纪委、中组部、**省委换届工作督查组对廊坊市的换届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廊坊市通过换届,换出了团结,换出了干劲,换出了活力,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形成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城乡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积极营造扩大民主的良好氛围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换届工作的要求,廊坊市委在提出“换届按政策、任用遵《条例》、调整定原则”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对换届中发扬党内民主,创造民主氛围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在有关换届的重要问题上,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二是切实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把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程序交给群众,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鼓励和支持群众讲真话,道实情,反映真实情况。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在换届工作中扩大民主的重要意义及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方法,积极参加到换届工作中来。四是坚持和完善党内各项民主制度,保证广大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权利,努力形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按照这个要求,市县党委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为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中加强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紧紧抓住扩大民主的关键环节

提名、考察、选举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在这三个环节上落实好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就抓住了在换届工作中扩大民主的关键。廊坊市委提出了要在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改进扩大民主的途径和办法,对拟提拔的副处级干部一律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其中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一律在市委全委会上征求意见,使换届切实成为发展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改进和规范提名方式,严把提名关。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全部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扩大会议推荐范围,吸收党代表、群众团体组织负责人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推荐;在会议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进行二次会议推荐;充分尊重民意,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落实精减副书记职数的要求是这次换届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廊坊市委从2005年5月开始,采取了对县(市、区)委副书记只出不进的办法,并就个人的思想动态和干部群众的反映进行了调查摸底。在党政正职确定后,立即着手县(市、区)委副书记的安排,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民意要求,11名县(市、区)委副书记一部分转任到县(市、区)人大、政协任职,一部分提拔到市直部门任职,没有出现问题。在乡镇换届中,党委副书记也全部得到了妥善安排。

扩大群众参与的途径和渠道,把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在扩大换届考察座谈范围上,座谈对象由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群众3个类别组成。考察既听取单位内部的意见,又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既重视多数人的意见,又认真分析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意见。考察全部实行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拟提拔人选全部实行差额考察和延伸考察。在实际工作中,廊坊市委认真制定了《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方案》,明确了考察工作的具体方法步骤,组成换届考察组,在集中业务培训后分赴各县(市、区)开展考察工作。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市委研究提出了换届人事安排的五条原则,即新提拔进县(市、区)党政班子的干部,一般进行交流安排;各县(市、区)新提拔的干部掌握相对平衡,一般为2至3名;党委班子中配齐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新提拔干部必须是换届考察对象;人事安排及提拔人选发扬民主,原则上尊重县(市、区)委书记和考察组的意见,保证了乡镇党委换届顺利进行。

依法规、按程序、重民意,充分尊重每名党员和代表的选择权。廊坊市委在选举中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把好“四关”,确保体现民意。一是代表名额分配关。坚持代表整体比例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等名额符合规定,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青年党员代表占规定比例。二是代表政治素质关。坚持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确定了党性要坚定、素质要高、贡献要大、能力要强的标准。三是代表酝酿产生关。坚持以党组织推荐提名为主,上下结合、反复协商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部门严格考察,确保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四是代表选举程序关。坚持按有关规定要求办事,依法进行差额选举,使入选的代表,不仅具有先进性,而且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连续性。在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的选举上,廊坊市委充分尊重代表的选择权,适当提高了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在大会选举前,详细介绍人事安排方案的形成过程,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介绍内容,增进代表、委员对候选人的了解,同时注意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

三、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在换届工作中扩大民主,要加强党的领导。基于这种认识,廊坊市委在换届中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与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关系。

一是配班子、用干部先定原则后定人。针对这次换届涉及面广、需要安排的干部多、提拔调整余地小的特点,在换届人事调整上,明确了八条原则:即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德才兼备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从推进发展、服务发展的大局用干部、配班子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原则;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的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增强班子活力,推进领导班子年轻化的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交流的原则;严格按职数、职位和结构要求配备的原则。

二是严格按职数和结构要求配备干部。根据廊坊实际,廊坊市委提出了两个年龄界限,对1949年以前出生的县(市、区)人大、政协正职,通过思想工作,自愿提出辞呈,空缺的职位主要用于安排需要转岗的县(市、区)委副书记;对1952年以前出生的党政班子成员转人大、政协任职或调市直安排工作。从而,既妥善安置了副书记,又保证了女干部和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配备,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在乡镇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行乡镇党政正职一人兼,使一人兼的乡镇已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6.6%,既妥善解决了副书记职数精减问题,也有效地提高了决策效率。

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县(市、区)党委换届中,所有新提拔干部都是换届民主推荐得票的前3名,所在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连续几年均为优秀档次。同时,提拔干部注重向群众呼声高的基层干部倾斜,换届中全市新提拔的21名副县级干部全都是基层干部,其中19人曾任过乡镇党委书记。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市委还从市直机关公开选拔了一批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党委副书记、乡镇长,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形成了比能力、比干劲、比贡献的良好风气。

四、提供扩大民主的思想和纪律保证

针对这次党委换届领导班子职数精减,一些干部的期望值又比较高的实际,为了防止和杜绝各种不良思想和非组织行为的干扰,保证各级党委班子在换届中平稳过渡,廊坊市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借助走访、谈心等形式,及时沟通思想、理顺干部情绪,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民主,真正使换届体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志。换届工作中,市委主要领导深入到各县(市、区),分别与29名现任副书记、现任人大、政协6名正职,逐一进行了个别座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一位主动从县级职务退下来的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我做了一辈子别人的思想工作,现在市委领导亲自做我的工作,我感到热满全身,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县(市、区)党委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确定后,市委及时召开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在对退下来的干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激励提拔调整的干部在新的岗位上要有新的作为。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广大干部思想统一了,情绪理顺了,精神振奋了,自觉地把主要精力放在干事业、求发展上。

同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换届之初,市委就专门印发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到“四个带头、五个不准”。即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贯彻《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落实市委的安排部署。不准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干部;不准在干部任用上划小圈子,搞亲亲疏疏;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不准为干部任用说情、打招呼;不准在省、市委换届《通知》规定的职数、职位之外,擅自增加领导干部的配备。要求涉及职务调整的干部自觉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带走原工作单位党和国家的机密文件;不准泄露原工作单位的保密事项;不准带走原工作单位公共财务;不准随调原单位司机等工作人员;不准借机突击花钱或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不准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不准再享受原工作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准在工作调动期间公款旅游。廊坊市委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党委换届期间发给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提示信》,制定了《关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在换届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若干规定》等,以此规范和约束各级干部的行为,确保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