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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检察监督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检察监督机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上不懈努力。不断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取得了几方面积极成效。

第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的经常性监督。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起诉与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和主要业务工作规程等*多项规范性文件。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这一制度强化了对检察机关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了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违法情形的发生。健全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机制。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建立健全办案考评制度,规范和完善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制度。

第二,开展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专项监督。*年下半年会同公安部开展了逮捕工作专项检查,从*年办理的逮捕案件中抽查了*万多件,促进了逮捕的依法正确适用。开展公诉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办案中的问题,促进公诉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开展对扣押、冻结款物的专项清理。共纠正违法扣押款物*件,返还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款物折合人民币*多万元。开展刑事赔偿案件专项清理,使*年至*年检察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而未执行的*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执行金额*万多元。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年以来,共清查涉检信访案件*件,目前已办结*件,息诉*件。

第三,强化对检察队伍的监督。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对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机制。推行“一案三卡”制度,把办案工作置于纪检监察部门、发案单位和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制度。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对违法违纪的惩戒机制,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

第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有关机关的制约。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实和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积极推行电子检务公开,健全主动公开和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的制度。依法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年以来共办理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件,经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件。

第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以及实施检察官法的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或书面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制度,根据人大的要求不断改进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与人大代表联络、办理人大交办事项等制度,形成了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初步建立起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对执法活动监督与对执法人员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但是,已经取得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全国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坚持把抓好法律规定的落实作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的重要目标,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促使各项执法活动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进一步健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完善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绩效综合考评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检察机关业务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进一步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规定。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