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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处理建议提案通知

认真处理建议提案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政府工作的建议、提案148件,其中建议57件、提案91件,办理任务十分繁重。为做好今年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人大、政府、政协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的办理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工作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落实“两会”精神的具体行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办理责任,明确承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对办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直接参与调研,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应认真清点,逐件登记,如发现建议、提案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于10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以重新确定承办单位,不得擅自拖压或转办。

二、注重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本着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建议、提案认真进行研究,切实解决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同时,要在提高答复质量、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办理建议、提案,积极改进本单位的工作,努力做到当面答复,提高首次答复的满意率。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讲清情况,说明原因。

三、明确办复时限,规范答复渠道。

根据有关规定,市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务必于前办结。答复文稿要严格按照规范格式(附后)打印,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具体承办人和联系电话,送代表、委员签署意见。重要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在书面答复前还应先主动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答复建议、提案,态度要端正,语气要诚恳,充分体现对代表、委员的尊重。对代表联名的建议,应当答复每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或合并办理的提案,应答复前三名委员或各位领衔委员。答复件送代表或委员1份,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各1份。承办件数10件以上的单位,在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总结。

四、主动协调配合,做好复查工作。

建议、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由有关单位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意见送主办单位,并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或委员,同时抄送会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初次答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补充答复;对代表和委员不满意的答复,要及时进行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时,承办单位必须当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并现场答复。

五、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结果。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如有建议和要求,应及时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沟通联系。对各承办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办公室将及时推广交流,以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