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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事项通知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事项通知

节期间是山林权属纠纷和火灾、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和全镇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期间,大量在外人员将返乡,各种祭祖、扫墓活动增加,容易引发山林、土地、坟山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提前部署,狠抓落实,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祭扫挑起事端,确保节期间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强化社会稳定情报信息工作。要充分发挥情报信息主渠道作用,超前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集体祭扫活动挑起事端的图谋,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坚决依法打击。要加大社会面尤其是农村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搜集力度,重点掌握可能存在的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危害社会稳定问题和苗头。要密切掌握部分参战退役人员、民办教师等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的动态,注意收集规模性、跨地区聚集聚会活动的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信息报送工作纪律,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对节期间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抓好山林纠纷、坟山纠纷、宗族间矛盾问题等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疏导,稳控事态,缓解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防止诱发大规模群体性冲突事件。要针对群众集体祭扫特别是联宗祭祖活动等可能带来的稳定隐患问题,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仪式,使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俗,预防大规模封建迷信活动等治安问题发生。对集体祭扫活动中挑唆、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处理。

四、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节期间,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对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和重点部门的巡查工作,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预防山林火灾的发生。要制定山林火灾灭火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交警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交通组织管理,保障节期间交通的安全畅通。

五、严格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责”、“谁主管、谁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辖区和本村的稳定工作。要严格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制,对节期间发生重大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进行工作问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六、加强值班备勤。节期间,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涉稳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大涉稳信息,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同时在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镇综治办、维稳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凡因迟报、漏报、瞒报涉稳信息贻误安全稳定事件处置的,将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