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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以更高的热情投身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来,特制定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各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发动、完成土方、工程标准质量、工程效益及工程管理六个方面。

三、实施步骤

根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开展情况,共分四个阶段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按计分办法评分,全部考核结束累计总分,并将每次考核结果在区电视台进行公布。

第一次考核于年11月下旬进行,主要考核各乡镇水利兴修规划的科学性及组织发动两项内容。

第二次考核于年12月中旬进行,主要考核各乡镇完成土方数。

第三次考核于年12月下旬进行,主要考核各乡镇完成土方数及工程标准质量。

第四次考核于年3月底进行,主要考核年冬和年春的水利兴修工程效益和工程管理工作,对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总评。

四、评分办法

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所有考核内容全面完成的,按标准分值计分;未完成任务的,区别不同情况,酌情计分。

(一)规划设计(10分)

1、有科学的水利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得5分,否则得0分;

2、重点工程做好勘测、规划、设计,编制“三图一书”,即工程现状图、规划图、实施图和设计施工说明书,得5分,否则得0分。

(二)组织发动(20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明确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岗位责任制和分工责任制,得5分,否则得0分。

2、精心安排,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大造舆论,动员广大群众迅速投入到水利兴修中去,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充分运用好“一事一议”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开展“一事一议”村数达50%以上,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完成土方数(25分)

完成区重点水利兴修土方,其它工程完成土方数量多,劳均完成土石方5立方米以上,得25分,否则酌情扣分。

(四)工程标准质量(15分)

有严格的施工标准,且工程标准高,质量好,达到三直三平,得15分,否则酌情计分。

(五)工程效益(20分)

工程建筑物配套及时,布局合理,质量优良,当年实施当年发挥效益得20分,未进行配套,发挥不了效益的计0分。

(六)工程管理(10分)

1、在组织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由镇村领导组成的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制定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专业管理、民主管理和群众管理三结合体制者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在工程管理方面,能及时维护,使工程正常发挥效益,工程完好率高,确定管理范围职责和制定工程管护的工作细则及乡规民约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五、具体奖惩

(一)奖励。由区财政拿出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奖励一等奖乡镇一个3万元,二等奖乡镇两个各2万元,三等奖乡镇三个各1万元。凡年度总评分在85分以上的乡镇均可参加评比,同时,将优先安排水利投资项目。

(二)处罚。年度评比为后三名的乡镇,实行电视曝光,对乡镇主要领导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安排水利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