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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安全生产方案管理通知

水利局安全生产方案管理通知

局属各水管所、在建塔河项目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大胜利召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水利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水库、堤防、施工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塔里木水库、*水库、*水库,各灌区干渠堤防、防洪堤蓄水、过水安全情况;*生态移民异地搬迁工地、塔里木水库灌区常规节水改造工程施工工地。

四、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

局属各水管所、在建水利工程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属各水管所、在建水利工程各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期限,明确了责任人。

3、已发生事故处理情况

对已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工作内容

1、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由水利局牵头负责,县建设局、县劳动局、巴州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巴州新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开展,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治理内容: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落实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2、对水库堤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水管总站牵头、*乡、*乡、*乡、*乡、*乡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治理内容:各水库、干渠管理水管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水库、、防洪堤、干渠堤防险工、险段排查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防洪物资储备情况。各水管所要将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救援队伍名单于6月15日前报水利局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6月4日――6月10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改。

(二)自查自改阶段

6月10日-6月20日,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重点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装置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隐患。各水管所和在建施工单位将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安排、排查治理隐患的内容、数量、责任人、自查报告于6月18日前报水利局办公室。

(三)水利局督促检查阶段

6月20日-6月30日,水利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组,在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防范措施制定情况。

(四)巩固治理阶段

为切实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各类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治理,水利局将在9月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年底管理考核,检查局属各站所、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整改、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