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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建设通知

党政建设通知

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快我县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协同办公系统建设的通知》(丽委办传[*]62号)和《丽水市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方案》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自*年10月开始建设县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目的和意义

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是电子政务建设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应用系统,它使党政机关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办公流程和公务管理自动化,充分提高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是党政机关全面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必由之路。

县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包括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各单位内部办公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是实现县与市、县与县属各单位、县市同系统单位之间及县各单位之间进行公文的传输和交换的平台。用电子文档代替纸质文档,解决公文传递慢,信息不及时,不同步,不易于查阅等问题。各单位内部办公系统主要包括公文管理、日常业务管理、信息服务管理、个人事务管理、系统管理。其中公文管理是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收文管理、发文管理、领导批示件、内部请示报告和部门文件柜等功能模块。其它单位将不另行组织开发内部办公系统,但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公文档案库系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它是基于国家档案管理标准、简单易用、灵活定制的电子化档案管理子系统。提供包括档案管理、档案利用、报表设计、档案统计、全文检索等功能模块。

二、实施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工作安排

项目分硬件平台、软件平台。软件分三个子系统,三个子系统既是一个整体,又是相对独立,先实施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再实施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各单位内部办公系统。整个项目实施先从政府办开始,再实施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因相关部门和乡镇较多,因此本项目中,县纪委、档案局两个单位作为试点,其余单位再分批推广实施。

三、实施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组织工作

实施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是一项时间紧、要求高、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1、协同办公系统试运行期间,由县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和运行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各单位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根据相关规定适时进行通报。

2、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行电子公文的接收、发送及电子公章的使用等工作,确保公文交换安全、保密、准确、及时。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协同办公系统建设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等报县政府信息中心。

3、各单位要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管理试行规定》的要求,落实电子公文交换所需的网络平台接入、客户机、电子公章和版式、打印机等。实施县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单位必须在*年10月10日前接入县政务外网(单位名单附后)。电子公章限于电子公文交换使用,是收发电子公文的身份确认钥匙,各单位确定1-2个公章制作电子公章,电子公章由县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市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制发。所需经费各单位自行解决,由县府办代收,请各单位于10月10号前打入景宁县会计核算中心专户,并凭存单到县政府信息中心确认。

4、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县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制定本单位网络管理制度、电子公文的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确保电子公文的严肃性和安全性。

5、各使用单位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解决或与市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