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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知识赛通知

会计知识赛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会计法》和学习、宣传新会计准则,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会计知识大赛的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学习宣传贯彻企业新会计准则体系,普及会计知识,树立会计法制观念,是全面提升我市会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途径。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大赛”为契机,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发动和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财会人员和热爱会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负责做好本地区组织领导工作。

(一)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苏州赛区领导小组,负责苏州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会计知识大赛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秘书组:负责本次大赛文件、资料、收发、联络、宣传策划等。

3、后勤保障组:负责大赛第二赛程的竞赛现场管理、后勤服务、经费预算、评审裁决等工作。包括场次安排、各代表队签到抽签、统计、审核汇总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知识大赛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对大赛提供经费支持。

二、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参考用书:《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解读》、《新会计准则实务操作》)。

三、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持证会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广大热爱会计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等。

四、赛程设置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分两个赛程

(一)第一赛程: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第一赛程试题财政部刊登在

(二)第二赛程: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应当经层层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苏州赛区比赛。凡参赛代表队须由1名领队、5名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队伍于7月30日前,向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书面报名。

苏州赛区会计知识大赛采取笔试和口试方式进行。笔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等五种。口试试题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等四种。

五、总体安排

1、6月下旬开始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会计知识大赛相关事宜;

2、7月上旬至7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种竞赛,并选拔网站上

选手参加市比赛。

3、8月上旬进行苏州赛区会计知识比赛,同时选拔和组成参加省比赛队伍。

4、8月进行第一赛程的网上答题。

六、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组织奖”分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第一赛程奖项:按财政部文件执行。

(二)第二赛程奖项:

1、团体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四名;

2、个人奖:设参赛笔试个人奖6名。奖励对象为第二赛程笔试中成绩排名前6的参赛选手。

3、组织奖:奖励对象为认真组织参赛,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则,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