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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门店推行垃圾袋收集通知

街门店推行垃圾袋收集通知

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区沿街门店推行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区所有沿街门店要在门口部位统一摆放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内置垃圾袋,用以收集店内垃圾并供行人丢弃垃圾,门店内产生的垃圾要入袋。

二、垃圾收集容器的样式标准由各区确定,容器应标准统一,造型美观,方便使用

三、各区每天要定时集中收集沿街门店的垃圾,沿街门店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店外。

四、推行沿街门店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4月20日前完成垃圾容器的配置工作。

五、沿街门店不按规定实行垃圾入袋或将垃圾堆放在店外的,由各区按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