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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通知

行政收费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02年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市有关部门在去年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清理力度,对现行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审核。经市政府批准,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收费项目。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执行,各执收单位要按照清理后的项目调整收费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本通知中涉及取消及不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和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到财政、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票据购领证》及票据变更、核销工作。

三、不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物价部门管理,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并按照有关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四、本通知规定20**年实行“票款分离”的收费项目应按照**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试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