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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通知

行政收费通知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现**市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目录规定的收费,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于保留的收费,其中收费项目和标准到期的应及时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收费。

二、为适应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对部分收费编码及管理形式进行了调整。调整的收费项目管理形式和编码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取消项目的执收单位应到市、区县财政、发改委办理票据和《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市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