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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系统农业高产攻关制度

农垦系统农业高产攻关制度

为了做好农垦系统农业高产攻关活动测产验收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验收方法

(一)验收对象。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8年农垦系统农业高产攻关活动的通知》(农办垦[*8]20号),农垦系统农业高产攻关验收对象为各垦区确定的水稻、大豆、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籽、甘蔗、棉花、奶牛、生猪生产等150个高产攻关单位。

(二)验收内容。一是验收攻关面积和饲养规模。水稻、大豆、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籽、甘蔗、棉花高产攻关单位攻关面积要求1万亩连片,通过查阅耕地档案或实地丈量验收;奶牛存栏1500头以上,成母牛占50%以上,牛群结构合理,要求根据牛场月报表和牛群周转记录,统计年内饲养奶牛头日数和生长发育各阶段奶牛的头日数,计算奶牛存栏数量和成母牛比例;每个生猪养殖场出栏不少10000头,要求通过查阅养猪场存栏月报或周报以及销售月报或周报,计算生猪养殖场出栏量。二是验收产量。按照水稻、大豆、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籽、甘蔗、棉花、奶牛、生猪高产攻关测产办法进行测产(大豆和油菜籽测产办法另作通知)。

(三)验收程序。一是自验。水稻、大豆、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籽、甘蔗、棉花高产攻关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在收获季节选择最佳时间进行自验;奶牛、生猪生产高产攻关单位在*8年12月31日进行自验。并填报《农垦系统高产攻关单位验收表》报送省级农垦主管部门。二是省级抽验。省级农垦主管部门应根据高产攻关单位验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对本垦区承担的全部高产攻关单位攻关工作和验收表审查,并将《农垦系统高产攻关单位验收表》报送农业部农垦局农业处。三是部级抽验。根据各垦区推荐,由我部农垦局组织专家组采取实收测产的办法进行抽验。

(四)汇审办法。农业部农垦局负责汇总农垦系统农业高产攻关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农业高产攻关成果进行审查,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农业部信息网上公布。

二、测产方法

(一)水稻测产方法

1.理论测产:(1)取样方法。根据自然生态区(畈、片),选取区域内分布均匀、有代表性的50个田块进行理论测产。每块田对角线3点取样。移栽稻每点量取21行,测量行距;量取21株,测定株距,计算每亩穴数;顺序选取20穴计算穗数。直播和抛秧每点取1平方米以上调查有效穗数;取平均穗数左右的稻株2~3穴(不少于50穗)调查穗粒数、结实粒。千粒重以品种区试平均千粒重计算。(2)计算公式:亩产(公斤)=有效穗(万/亩)×穗粒数(粒)×结实粒(克)×千粒重(克)×10-6×85%。

2.实收测产:(1)取样方法。根据自然生态区(畈、片)将万亩高产攻关点划分为5~10个片,随机选择3个片,在每个片随机选取3块田进行实收测产,每块田实收1亩以上。收割前由专家组对收割机进行清仓检查;田间落粒不算重量。(2)田间实收:用机械收获后装袋并称重,计算总产量(单位:公斤,用W表示);专家组对实收面积进行测量(单位:平方米,用S表示);随机抽取实收数量的1/10左右进行称重、去杂,测定杂质含量(单位:%,用I表示);取去杂后的稻谷1公斤测定水份和空瘪率,烘干到含水量20%以下,剔出空瘪粒,测定空瘪率(单位:%,用E表示);用谷物水分速测仪测定含水率,重复10次取平均值(单位:%,用M表示)。(3)计算公式:Y=(666.7÷S)×W×(1-I)×(1-E)×[(1-M)÷(1-MO)];平均产量=∑Y÷9;MO为标准干重含水率:籼稻=13.5%,粳稻14.5%。

(二)玉米测产方法

1.理论测产:(1)取样方法。根据地块的自然分布将万亩示范点划分为10个左右的自然片,每片随机取3个地块,每个地块随机取3个样点。每个样点量10个行距计算平均行距,在10行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20米双行,计数株数和穗数,并计算亩穗数;在每个测定样段内每隔5穗收取一个果穗,共计收获20穗作为样本测定穗粒数。(2)产量计算:理论产量(公斤/亩)=亩穗数×穗粒数×百粒重(被测品种前三年平均值)×85%。

2.实收测产:(1)取样方法。根据地块自然分布将万亩示范点划分为10片左右,每片随机取3个地块,每个地块在远离边际的位置取有代表性的样点6行,面积(S,单位:米2)≥67米2。(2)田间实收:每个样点收获全部果穗,计数果穗数目后,称取鲜果穗重Y1(公斤),按平均穗重法取20个果穗作为标准样本测定鲜穗出籽率和含水率,并准确丈量收获样点实际面积。(3)计算公式:每亩鲜果穗重Y(公斤/亩)=(Y1/S)×666.7;出籽率L(%)=X2(样品鲜籽粒重)/X1(样品鲜果穗重);籽粒含水率M(%):用国家认定并经校正后的种子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量,每点重复测定10次,求平均值(M)。样品留存,备查或等自然风干后再校正;实测产量(公斤/亩)=鲜穗重(公斤/亩)×出籽率(%)×[1-籽粒含水率(%)]÷[1-14%]。

(三)小麦测产方法

1.理论测产:(1)取样方法。将万亩高产攻关点平均划分50个单元,每个单元随机取1块田,每块田3点,每点取1平方米调查亩穗数,并从中随机取20个穗调查穗粒数。(2)计算公式:理论产量(公斤/亩)=每亩穗数×每穗粒数×千粒重(前3年平均值)×85%。

2.实收测产:(1)取样方法。在省级理论测产的单元中随机抽取3个单元,每个单元随机用联合收割机实收3亩以上连片田块,除去麦糠杂质后称重并计算产量。实收面积内不去除田间灌溉沟面积,但去除坟地、灌溉主渠道面积;收割前由专家组对联合收割机进行清仓检查;田间落粒不计算重量。(2)测定含水率:用谷物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率,10次重复,取平均数。(3)计算公式:实收产量(公斤/亩)=每亩籽粒鲜重(公斤)×[1-鲜籽粒含水量(%)]÷[1-13%]。

(四)马铃薯测产方法(实收测产)

1.取样方法。根据具体的自然环境和品种分布情况将万亩高产攻关点平均分成15片,每片随机取样2个点,共取30个点。每个点取长方形小区,面积为行长×行距×行数,不小于45平方米,行数不少于6行。

2.田间实收:将样点全部植株进行收获,并分商品薯和非商品薯分别称重。其中非商品薯指重量小于50克的小薯以及病薯、烂薯和绿皮薯等薯块,一般情况下,扣除收获薯块总重的1.5%作为杂质、含土量。若收获时薯块带土较多,每点收获时取样5公斤,冲洗前后分别称重,计算杂质率。

3.计算公式:平均亩产量(公斤)=(商品薯平均亩产量+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1-杂质率);商品薯亩产量=单个取样点商品薯重量(公斤)×666.7(平方米)×(1-杂质含量)/该取样点面积;非商品薯亩产量=单个取样点非商品薯重量(公斤)×666.7(平方米)×(1-杂质率)/取样点面积;万亩示范点商品薯平均亩产量=各取样点商品薯平均亩产量之和/30个取样点;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各取样点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之和/30个取样点;薯块平均亩产量=商品薯平均亩产量+非商品薯平均亩产量。

(五)甘蔗测产方法

1.理论测产:(1)取样方法。按照万亩高产攻关田块的区域分布,划分为3个自然片,在自然片上随机抽取3个地块,在每个地块对角线随机取3个测产样点,在每个样点上连续调查5行,每行调查10米。调查每米有效茎数、每株茎径和每株有效蔗高。将各样点数据汇总,计算出每米有效茎数、每株茎径和每株有效蔗高。(2)在调查行内所有蔗茎长达100厘米以上的甘蔗均属有效茎,计算出每行有效茎数,用加权计算法计算每个样点的每米平均有效茎数;在调查行内选3行,每行连续调查20株甘蔗,在蔗茎中部节间的中部,用卡尺对正芽方向测量甘蔗直径数据,数据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用加权计算法计算平均每株有效茎径;在调查行连续选择有代表性的20株甘蔗,从平土面算,测量至梢部至第五叶鞘为限,用加权计算法计算平均每株有效蔗高。(3)计算公式:每亩甘蔗茎产量=亩有效茎数×平均壹茎重;亩有效茎数=每米平均有效茎数×(666.7米÷平均行距);平均壹茎重(千克)=0.7854×平均茎径(平方厘米)×(蔗茎平均高度-35厘米)×1(比重)×0.001。

2.实收测产。按照万亩高产攻关田块的自然分布,划分为3个自然片。在自然片上分别选高产、中产、低产3种类型的甘蔗地块,在三种类型的甘蔗地块内随机选择0.5亩地,进行现场称重实收实测记录,并计算出亩产量。实收面积内不去除田间灌溉沟面积,但去除灌溉主渠道面积。

(六)棉花测产方法

1.测产时间:最佳测产时间由各垦区自定。

2.样点确定:按照万亩高产攻关田的区域分布,划分为3个自然片,以自然片为基础进行测产。在每个自然片上根据棉花在田长势分成好、中、差三类,统计分类代表面积;随机抽取3个地块,每个地块根据地形及面积特征,采用对角线5点取样法,确定5个测产点。

3.每亩株数、单株成铃数、每亩成铃数、单铃重和衣分等测定,以各垦区实际测定数据为准,不用理论数据。

4.产量计算:汇集测点数据和计算产量。(1)理论产量(公斤/亩)=每亩成铃数(个)×单铃重(克)×衣分%÷1000。(2)测产产量(公斤/亩)=理论产量(公斤/亩)×95%(测产系数)(3)根据分类代表面积加权平均,计算万亩区测产产量。

(七)奶牛测产方法

1.个体生产性能测定方法。按照《中国荷斯坦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NY/T1450-*7)执行。参加高产攻关的奶牛场要尽可能参加生产性能测定(DHI),并建立详细的奶牛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奶性能、繁殖性能、犊牛出生情况、体尺体重,有条件的牛场应对成母牛进行体形线性评定。

2.群体产奶量。成年牛全年平均产乳量=全群全年总产乳量/全年平均饲养成年母牛头数。公式中“全群全年总产乳量”是指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全群牛产乳的总量。全年平均饲养成年母牛头数=全年饲养的成年母牛头日数(包括泌乳、干乳或不孕的成年母牛)/365天。

3.个体产奶量(根据NY/T1450-*7测定)。305天产奶量是指自产犊后第一天开始到305天为止的总产奶量。不足305天的,按实际奶量,并注明泌乳天数;超过305天者,超出部分不计算在内。

(八)生猪测产方法

生猪测产主要通过计算平均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猪头数或母猪年贡献率来考察。

1.年度基础母猪平均存栏量的计算。年度基础母猪平均存栏=12个月基础母猪存栏之和/12,或年度基础母猪平均存栏=52周基础母猪存栏之和/52,(当年参加配种的后备母猪也按基础母猪存栏处理)。

2.年度总出栏量的计算。年度总出栏量=12个月出栏商品猪、种猪之和,或年度总出栏量=52周出栏商品猪、种猪之和。

3.母猪年贡献率的计算。母猪年贡献率=年度总出栏量/年度基础母猪平均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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