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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通知

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2]1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分期分批组织全市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城市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加快经济建设和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党政机关自动化办公系统(OA系统)和各单位计算机网络的开通使用,在"九五"期间我市开展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普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通过新一轮的培训,使我市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信息处理技术,为将我市建设成为信息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全市在职公务员(含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已在有关院校计算机专业培训结业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但必须参加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要重新参加培训。

凡在大、中专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和通过国家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资格及水平考试取得证书者,可免培训和考核。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统一使用广东省人事厅与广东省科技进修学院联合组织编写的《计算机网络应用》一书。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的基本知识,因特网操作与网页设计的基本技能,电子商(政)务,Windows98基本操作,文件编辑,电脑日常维护,OA系统操作等。

培训以脱产为主,理论与操作相结合,实行分类施教。

A班:已参加过市人事局举办公务员计算机初级班培训的,或已经接受过电脑专业培训、基本掌握电脑操作并经市人事局验证认可的人员,培训时间为一周(50学时);

B班:除参加A班学习之外的其他在职人员,培训时间为两周(90学时)。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安排:2002年3月下旬开始进行第一期培训(每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争取用2年时间完成。

培训地点:**市信息化计算机技术培训中心(台城镇桥湖路29号三楼)。

五、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员在计算机上操作答题,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成绩不合者,要参加下一期培训考核并由个人补交培训费用,直至成绩合格为止。公务员考核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更新知识培训"栏,作为公务员本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考核的成绩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接受继续教育的凭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包括以考代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一项条件。

六、培训经费

根据省、市有关教育培训经费规定,适当收取培训费、上网费、教材资料费等费用,具体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培训收费标准执行。

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学员单位支付。

七、培训要求

1、培训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培训场地、教学设备、教员和教学管理与实施。

2、要求各单位每期每批安排参训人数不少于应训对象总数的15%,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配合主办单位按计划落实参训人员。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将《参加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人员统计表》报市人事局(联系电话:553****)。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