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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干部回访原任职村通知

选派干部回访原任职村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第二批选派工作成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各地于*年1月份组织第二批选派干部对原任职村进行一次集中回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时间

1月中旬至1月底,所有第二批选派干部到原任职村进行实地回访。

二、主要任务

选派干部回访期间,以原任职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身份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1、了解一年多来选派工作成果巩固和扩大情况,总结原任职村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

2、了解原任职村新农村建设情况,指导村“两委”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3、了解原任职村*年度“小学教”活动开展情况;

4、了解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与现任村“两委”班子开展谈心活动;

5、了解原职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指导村党组织全面落实和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中心户等工作;

6、了解实施项目的发展和4万元发展集体经济资金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并督促村“两委”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资金使用和收益情况;

7、了解规章制度执行和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情况;

8、走访农户5-10户,了解民情民意以及党和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工作要求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批选派干部回访工作,把它作为巩固和扩大选派工作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回访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各地要加强对选派干部回访工作指导和督促,认真审查回访情况登记表,确保回访工作质量。

选派干部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选派干部回访工作,把它作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来落实,要把选派干部回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选派干部回访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找其谈话,提出要求,并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和一个科室负责联系,在工作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第二批选派干部要志存高远,牢记使命,继续保持和弘扬在村任职期间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不折不扣地完成回访任务,切实担当起原任职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光荣职责,以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各地于*年2月20日前将《第二批选派干部回访情况登记表》报市选派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