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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生岗前培训到村任职通知

选聘生岗前培训到村任职通知

各市、县(市、区)选聘办:

根据选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就选聘生岗前培训、欢送到村任职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岗前培训。定于*年8月8日至8月12日在安徽大学新校区(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对选聘生进行岗前培训。8月8日上午选聘生报到(报到工作安排见附件1),8日下午进行开班动员。请各市通知每一位选聘生按时前往报到,不得缺席,并做好培训后直接到村任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关于欢送到村任职。省里于8月13日上午8:30在安徽大学举行欢送选聘生到村任职仪式,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届时为选聘生送行。请各市派车并由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科长带队,于12日下午前往本市选聘生住宿宾馆,准备迎接选聘生。车辆大小要根据本市选聘生人数和行李数确定,车况要达到规定的要求,人数多的市限带2台车。选聘生到达各地后,各级可通过一定的形式欢迎选聘生的到来,介绍有关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关于人村对接工作。按照皖选聘电明字[*]6号通知要求,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确定好选聘村,做好人村对接工作,使人村相适。要抓紧落实选聘生食宿场所,配置好生活和工作必需品。

四、关于聘任协议的签订。各县(市、区)要根据省里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任协议书》参考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范的聘任协议文本,并于8月20日前与选聘生签订完聘任协议。乡镇党委要根据县(市、区)的聘任协议,于8月25日前办理完选聘生任职手续,明确其岗位职责。

五、关于补贴发放和保险办理工作。各县(市、区)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于8月10前核定好选聘生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从8月份起,每月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聘任协议签订后,各县(市、区)要将中央财政安排的每位选聘生*元安置费一次性发放到个人,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按照省里拟提出的意见,为选聘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六、关于工作落实和督查工作。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各县(市、区)要逐人逐村现场查看工作落实情况,各市要及时派出人员进行督查。省里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各市选聘办要于8月6日向省选聘办报送选聘生参加岗前培训落实情况,迎接选聘生的车辆号码和带队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选聘生住宿安排落实情况;8月底报送选聘生聘任协议签订、补贴发放、*年度选聘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花名册》(Excel格式,附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