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驻村干部四双一试行通知

驻村干部四双一试行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乡镇(街道)驻村干部中实行“四双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机关部门中实施“效能革命”的要求,通过在驻村干部中实施“四双一”制度,强化乡镇(街道)机关对农村、农民的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驻村干部实行“四双一”制度,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实行驻村干部双向选择。乡镇(街道)对每个行政村要选派1名一般干部驻村和若干名一般干部联村(联村干部由各乡镇(街道)安排)。各乡镇(街道)在确定驻村干部过程中实行双向选择,即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机关干部的德才表现,确定驻村干部人选范围,将符合驻村条件的干部名单提供给各村,由村“两委”在人选范围中确定驻村干部人选意向;机关干部在乡镇(街道)下辖行政村中确定拟进驻行政村的意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两个意向,确定落实驻村干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对各村工作负总责,一般领导干部要分片负责。驻村干部任期一年,可连选连聘。

2、承担双重工作职责。驻村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对所驻村工作负责,期间可享受高于非驻村干部的补贴待遇等(具体由各乡镇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驻村干部每周至少要抽出两天、联村干部每周至少要抽出一天,深入所驻行政村,了解各方面情况,协助处理所驻村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收集应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反映的情况。

3、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驻村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原则上将组织关系迁入所驻村,在各村支部过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参加学习等活动,同时还要参加乡镇(街道)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机关支部发展驻村干部为预备党员的,必须征求该同志所驻村党组织的意见。

4、实施双重考核。驻村、联村干部年终考核除参加乡镇(街道)机关的考核外,还应到所驻村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参加村级考核,向村民代表和村全体党员述职,接受民主测评。

5、实行全程服务。驻村干部对所驻村村民要求办理、且在乡镇(街道)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实行全程(如需村民本人到场的事项,驻村干部需陪同协办),限3个工作日完成;如3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应及时向村民做出解释,取得谅解。

三、加强领导

1、在驻村干部中实施“四双一”制度,是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是加强乡镇(街道)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需要;是落实“效能革命”,强化服务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有力举措,抓紧抓实抓好。

2、“四双一”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不断完善,使这项制度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在实施中要注意与原有的驻村干部“民情夜访”、“民情日记”、“四上门、五必访、六到户”等好的制度结合起来。

3、该制度在今年先试行,明年将在试行的基础上加以总结,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