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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半年审核通知

低保半年审核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加强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根据《**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青政发[**]57号)的要求,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于**年6月1日——6月22日在全区范围内对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进行上半年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凡是在本辖区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B类和C类家庭均属本次审核的范围。

二、审核内容

1、审核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家庭人员、家庭住址等情况有无变化;

2、审查低保金的发放是否及时,低保救助金是否专款专用;

3、核查对享受低保家庭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档案是否规范、整洁、填写是否正确。

三、审核要求

1、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各街道低保工作所及社区低保工作站对(B类和C类)档案进行审核、核对,包括户主申请、户口索引、工资等各种证件原件,如有变化须重新出具新证明;

2、各社区低保工作站在规定时间内对本辖区享受低保家庭进行审查,各街道低保工作所要安排好所属社区低保工作站的初审时间,并通知享受低保的家庭按时到社区低保工作站接受审查,若在规定时间无特殊理由,未到社区低保工作站接受审查的,按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处理;

3、各街道低保工作所、社区低保工作站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仔细审核每户低保家庭的有关材料,对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对出现的疑难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区低保工作管理中心。

四、审核时间、地点

1、本次审核采取各街道低保工作所自审,区低保工作管理中心抽审的方式;

2、各街道低保工作所把各社区低保工作站的审核时间报区低保工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