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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媒体通知

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媒体通知

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减少事业单位登记的费用支出,充分发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的效能,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省编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下简称网站)列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公告媒体,由省编委办数据中心利用网站开展公告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网站与现在刊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告的媒体共同承担公告事项。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自主选择公告方式。

二、在网站进行公告,设立登记的公告内容为6项,变更登记的公告内容按实际安排,公告费用为200元。

三、利用网站公告由数据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服务,按章纳税。为方便事业单位办理网站公告手续,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可代收公告费,并定期将公告内容编号传给数据中心,由数据中心统一。公告后,数据中心将公告日期及公告内容返给公告机关。

四、机构编制部门要将网站和现有公告媒体的公告内容与收费标准公示给事业单位,不指定公告媒体,切实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