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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和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廉自办统一部署,现对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纠正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宣传发动。近年来,中央一再强调,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借节假日之机,搞铺张浪费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等,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易发、高发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节日病”,对于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召开会议、公开廉政承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治奢工作作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研究,认真部署,力争抓出成效。要尽快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对本单位、本部门用公款大吃大喝、搞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奢侈浪费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为此,特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搞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公费旅游现象发生;严禁党员和干部参加;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加强公车管理,防止超编超标配车和公车私用。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纪律。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组织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速查快办,严肃处理。要支持新闻部门及时发现和揭露用公款大吃大喝、搞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典型,对查处的违纪典型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市廉洁自律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进行检查。

四、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组织落实治奢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纠风、工商、税务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政令畅通。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党政机关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将落实规定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凡治奢工作不力,有案不查以致本单位、本部门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顶风违纪案件时有发生的,不但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而且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年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及时汇总,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连同《*市5年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统计表》,于10月9日前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