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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计划生育369综合执法机制的通知

建立计划生育369综合执法机制的通知

各办事处、镇属各部门、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深化“计生整治年”活动,推行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按照县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369”综合执法长效机制(每年3、6、9三个月为计生综合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县计生工作会议和镇委会议精神,建立“369”综合执法长效机制,深化落实“党政领导、乡镇为主、部门联动、司法震慑”的人口计生执法机制,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以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为突破口,以合同管理为抓手,深化全员全程计生工作责任制,完成县下达计划生育“月月化”工作指标,努力实现计生工作向前移位。着力打造“平安计生”、“和谐计生”,为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将《人口法》、《省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定期举办镇机关干部计生法律法规及计生相关政策培训;三是驻村联村干部每季度对村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计生业务知识培训,专题辅导“一法三规省条例”;四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运用黑板报、宣传车、宣传窗、墙头标语,计生协会宣传队利用节假日、“5.29”活动日等编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计生节目,搞浓计生氛围。

(二)严格依法管理,建立四个机制。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机制。落实一名计生执法联络员,建立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有关行政执法事务,规范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持证执法,做到执法行为文明、文书规范、程序公开,在抓好经常性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369”综合执法。二是构建分层次立体化执法机制。按照对违法生育处置遵循“从快、从严、从重”的原则。坚持重点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一是以镇为主执法。建立月征收通报制度,要求各办事处将当月征收个案及时上报,建立信息库,各办事处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过细思想工作,使群众自觉履行法律赋予责任,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计生办要督促办事处对满3个月未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充分调动镇属各部门积极性,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执法行动。三是司法执法,对重点对象建立个案分析制度,制定执行方案,对满3个月未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对象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依靠司法力量;每年在“369”3个月最后一周开展执行周活动,确保执法经常化。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报告、重大案件通报、执法监督检查,实行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镇人大要加强对计生执法检查。四是积极探索社会抚养费管理和使用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确保社会抚养费确实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三)推行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破解难题。一是出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计生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明确镇村两级干部计生职责,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人,形成合力抓计生新格局,推进领导重视力度和工作重心“双下移”。二是完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对计划生育合同宣传,充分发挥计生合同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孕环情检查和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落实补救措施等方面作用,对违约行为要及时收取违约金。三是加强“月月化”指标的落实,建立工作经常化长效机制,确保结扎、一男孩及二多孩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补救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各项指标完成。

(四)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综合施治。从关心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入手,进一步落实奖扶措施,结合农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计生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户,实行民政定补,对计划生育户在高山移民、宅基地审批上独生子女按二人计算,并给予优先考虑。形成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体系。

三、方法步骤

计划生育“369”综治执法长效机制,时间是在每年3月、6月、9月展开,以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为主线,以“月月化”指标为主要内容,在“369”每个月最后一周集中组织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形成执法正常化,重点是上一年以来未征收对象或往年出生今年补报对象,同时抓好历年征收遗留对象。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3月1日至4月30日)

(一)调查摸底。围绕“三查”服务遗留,落实专人深入各村调查、分析原因、分类管理,有针对性抓好。同时,要摸清各类计划生育对象情况,填写违法生育对象档案表,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公开制度。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收费项目标准,免费项目,符合生育条件名单等,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三)健全合同。加强合同管理,镇计生办全面清理原有签订的合同,过时和未签订的要抓紧补签。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结合“三查”服务、四项手术,落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对象补救措施。对照合同条款,限期纠正,拒不履行,依法收取违约金,确保合同管理落到实处。

(四)重视信访。加强计生信访工作,由镇计生办牵头,组织力量,处理好信访积案。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抓早、抓好、抓源头,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

(五)依法征收。由各办事处全面清理违法生育对象案卷,对未立案的要及时立案和调查取证,已到法定时限,按综合执法程序进行。

第二阶段重点执法:(6月1日至6月30日)

(一)继续组织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二胎审批,二胎生育的情况以及违法生育者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或审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违法生育情况和实际收入情况,对违法生育人员和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二)认真组织开展上环、结扎等四项手术整治工作。

(三)组织开展四项手术假证明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深化执法:(9月1日至9月30日)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9月份利用《人口法》和《省条例》实施周年开展宣传活动。

(二)加大综合执法。结合计生百日大整治,深入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联动执行制约机制。合力突破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点,切实解决有钱征不高,无钱征不来,征收不平衡问题。逐步完善对影响面广的人、富人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社会制约措施,及时曝光违法生育典型案件。

(三)总结提高,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369”综合执法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对计生“369”综合执法机制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镇里成立计生“369”综合执法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有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办事处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王介路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计生“369”综合执法机制建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杜绝各类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镇里成立以党群书记为组长,组织、纪检、计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每月召开分析会,分析问题,交流经验。将“369”综合执法纳入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考核,按规定奖惩。

(三)强化责任,明确目标。镇里将“369”综合执法长效机制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与月月清制度、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相结合,重点在“369”三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开展“执法周”活动,同时结合县下达月月化指标,每月开展正常性执法活动,要求办事处对被执行对象及时掌握动态,并随时向执法联络员报告,确保综合执法长效机制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