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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网行动网络经济监管整治方案

护网行动网络经济监管整治方案

各科、所、室、队、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开展代号为“护网行动”的网络经济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安排(工商信(3)号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组织开展代号为“护网行动”的网络经济监管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巩固基础工作,推进网络监管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应将以下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利用网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商品,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以及质量不合格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通过网络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虚假表示;利用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等方式进行网上产品促销,欺骗消费者;通过网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信誉以及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利用网络进行传销、变相传销和非法直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需经许可方能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网络经营行为。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部署调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所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各责任区要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对辖区内网络市场主体网上经营行为和本地商务平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违法情况。

(二)查处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各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在查处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注重标本兼治。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所在查处整治阶段结束后,根据专项整治计划内容,做好录入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宣传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创新职能、拓展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是特殊时期特殊作为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护网行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综合整治,攻大戒小。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要将专项行动与网络市场主体建档、网上营业执照标识和日常网络巡查等网络基础性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助动市场主体上网用网、规范提升商务平网站等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各地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攻大奸、戒小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的网络违法行为可实行行政告诫,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有效整顿和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三)结合实际,促进工作。各工商所要在我局7月份组织的“关于开展县工商局网络经济户口专项巡查的通知”(工商第47号文件)工作的促进下,进一步重视基础性工作,并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推动我局今年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各种媒体,加强对工商部门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和规范网络经营秩序的宣传,重点宣传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曝光被查处的网络违法典型案件,增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各单位根据需要可通过县局与本地公安网监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部门沟通与协作,对需要跨区查办的案件可通过县局向市局提出协查申请。

各所于10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护网行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局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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