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学生阳光体育工程实施方案

学生阳光体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程进度

1.阳光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建设与实施情况调研阶段:2010年1月—2010年4月;

2.阳光体育区域课程师资培训及推广情况汇总阶段:2010年5月—2010年7月;

3.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专题学习交流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0月;

4.学生阳光体育和学校体育文化建设阶段性成果展示阶段:2010年11月—12月。

二、工程目标

全市95%以上的中小学生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各项体质健康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三、任务与措施

(一)硬件建设

完成市区所有学校塑胶运动场改造任务,并配备基本的体育运动设施器材,80%的学校场地器材条件达到《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要求,督促指导五县市教育局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指标要求,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器材配备。

1.以合格学校建设为抓手,推动阳光体育硬件建设。2010年,按照学校场地器材条件达到《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全市建成合格学校138所,完成城区运动场馆建设改造规划投资1000万元。

2.依托教育督政的有效途径,整合阳光体育社会资源。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健全管理体系,以城区10所部级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示范学校为先导,力争城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率达到50%。

(二)课程建设

1.开发建设阳光体育课程,全面推行手语操、广泛开展校园跑操、跳绳、踢毽等大众化课程。

2.各级各类学校结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立足本校实际,至少开发1—3项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形成阳光体育运动校本课程品牌,确保阳光体育进课程计划、进课表,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落到实处。

(三)队伍建设

1.将阳光体育项目纳入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落实手语操等地方课程的二级培训任务,各校落实校本全员培训。

2.市县两级教育局要建立阳光体育专家队伍,由行政管理干部、教研员、课程专家、教师骨干代表等各方组成,参与调研、检查和指导。

3.建立阳光体育校外指导教师人才库。一方面加强与市体育部门合作,为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服务;另一方面各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合作,发掘和聘请阳光体育活动校外指导教师。

4.鼓励学校推行学生自主组织、自主管理的阳光体育运动俱乐部或社团模式,培养大批学生骨干成为阳光体育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主力军。

(四)教研教改

1.由市教科院牵头阳光体育教研教改工作,各校形成“主管校长——教研室——教研组”的阳光体育校本教研教改队伍。

2.在*教育政务网和*健康教育网站开设阳光体育专栏,使之成为各校交流经验的沙龙,教师发表习作的平台,有效推动教研教改工作深入开展。

四、管理与评价

(一)完善管理办法,落实督查任务

1.组织随机检查。一方面掌握各地各校阳光体育工作的客观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发现经验和成果,督促指导活动开展,及时总结交流与推介。设立学生阳光体育综合奖和特色奖励。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厅阳光体育活动各项规定要求,将学生阳光体育纳入我市“两项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和市直部门2010年度教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督导评估的内容。

(二)完善评价机制,发挥导向作用

各地各校要在组织和经费保障、课程开设、教研培训、竞赛活动及学生体质等方面落实《*市学生阳光体育工作基本要求》(见附件)。

1.全面开设阳光体育课程。将大课间和下午课余一节课确定为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纳入学校课程日常管理,对没有保障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的单位,取消年度学生阳光体育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因主观原因挤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的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这项工作与国家卫生城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对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将予通报批评,并通过媒体跟踪报道;因为没有确定专人负责本地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或个人工作失职,造成上报工作不及时的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将取消本年度学生阳光体育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3.继续实行学生评价改革,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评价要将提高学生耐力素质的中长跑和帮助学生形成体育锻炼习惯的跳绳等阳光体育项目作为测试重要内容。

4.继续实行“三好杯”运动会项目改革,拓宽阳光体育径赛项目,将阳光体育竞赛结果和阳光体育专项检查评比结果相结合,计入“三好杯”运动会团体总分。

5.组织开展优秀学生阳光体育俱乐部或社团评优活动,鼓励师生积极探索学生自主参与、自主管理的阳光体育模式。

6.召开“全市学生阳光体育和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暨现场巡回展示活动”,组织参观学习,推广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全面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