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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清明节工作方案

街道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加强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文明精神和应对病毒感染肺炎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应对疫情指挥部〔2020〕58号)以及《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民政〔2020〕17号),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保障群众平安、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和疫情防控机制。践行生态文明战略,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殡葬新风。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社区(村)、经联社严格按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祀组织管理。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有关要求,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扫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二)全力保障祭扫安全。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各社区(村)主要路口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宣传工作,动员群众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并在祭扫结束后做好遮盖工作。

(三)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有利时机,通过短信、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扫陋习。要发挥街道村、居委会、经联社、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所在社区(村)、经联社的宣传和管控。全街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发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防疫指关于清明节祭扫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31日-4月3日)

1、利用微信公众号清明节倡议书、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通告、“致海外侨胞的一封信”等内容。

2、成立清明节祭扫督导组,督导组到各社区(村)督导宣传政策,查看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通告、倡议书、标语、横幅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4日-4月6日)

1、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

2、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村)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2日报街道党政办。

(三)总结阶段(4月7日-4月8日)

各社区(村)做好清明节工作总结,并于4月7日前上报街道民政办,由民政办汇总后于4月8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县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安全保障,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投诉。

(二)做好信息报送。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社区(村)应主动报送本辖区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