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动我乡新农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新农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县社保局的要求及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乡组织、村配合、群众自主参保缴费的指导思想,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发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2013年度新农保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社保局下达我乡的任务指标,结合各村人口底子情况,参保任务分解到村(详情见附表),各村必须在2013年6月1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的70%,在7月1日前全面完成参保缴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乡党委政府成立新农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敏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从实现维护好和发展好全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新农保征缴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开展新农保工作实行包村责任制,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农民参保覆盖面明显提高。

3、方法科学,确保成效。今年县两办对新农保工作的考核有所调整,从5月份开始将对各乡镇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并纳入“三个文明”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村须改进工作方法,加快工作进度,积极采用代收代缴的方式,确保5月份完成任务的70%,7月份前全面完成任务。

4、严格考核,确保落实。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每星期统计一次进度,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对7月1日前完成总任务80%(6月1日前完成70%)的村,按照参保人数奖励1.5元/人;对7月1日前完成总任务80%(6月1日前完成70%)排在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