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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中医优秀单位建构方案

区政中医优秀单位建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巩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大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文化,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社区中医药服务功能,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到年底,基本建成中医药人员配置合理、中医药服务技术较为齐全、覆盖城乡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达到全国社区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标准,通过省级初评;到年初,通过部级审评,创建成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相协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强化管理与建设并重,大力促进社区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推动中医药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

(二)坚持创建为民,让广大群众共享建设成果。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康需求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治疗及保健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创建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我区中医药服务开展情况,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创建经验,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高标准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的同时,探索一条富有特色的创建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制定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照《评估细则》的要求逐级分解任务,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工作。成立区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

3.加强培训,掌握标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培训,使各相关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创建标准、内容和评估细则,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施阶段

1.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区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出“十二五”期间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抓住重点,逐个突破,整体推进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2.以测促创,确保达标。区创建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工作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各责任单位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治,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

3.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和《测评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达标,努力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三)评估验收阶段

申请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初审,精心组织迎检汇报材料,收集归类整理好创建工作档案资料,制定并落实迎检方案,积极配合省评评估组开展测评工作,初评通过后,申请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迎接部级专家评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是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的总体部署上来,建立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创建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加强工作协调沟通,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强化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由区创建办牵头开展各项创建工作进展督查,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定期通报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未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部门督促整改,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目标考核,确保创建按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