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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校舍工程实施方案

县域校舍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实施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从实际情况看,危房改造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年校安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全县校舍总面积将达到104万平方米,比年校舍排查时的总面积增加12万平方米。其中,A、B两级安全校舍52万平方米,占全部校舍的50%;C级不安全校舍30.1万平方米,占全部校舍的29%;D级危房仍有21.9万平方米,占全部校舍的21%。按照中央、省、市要求,2013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所有C、D两级危房改造,并多次下发文件明令要求严禁学校使用D级危房校舍,全县的校改任务非常繁重,危房仍然是影响学校安全的重要因素。

二、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标准化学校建设,全力加快实施校安工程,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校舍改造的规划、立项、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由县政府校安办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本辖区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工作的力度,确保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坚持改一所成一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着眼长远,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学校师生增员等动态因素,科学合理规划辖区内的校舍危改项目,集中资金,确保改造一所学校成功一所学校,满足学校长远发展,着力提高危房改造的综合效益。

三是坚持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抓好校舍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要科学配置辖区内的教育资源,重点投资建设一批规划科学、设计新颖、标准较高、质量过硬的标准化学校,特别要注重建设乡镇规范化(寄宿制)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

四是坚持工程质量与效益相统一。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改造新建校舍的最低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今年规划实施88所学校(幼儿园)校舍危房改造项目,新建校舍1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9.9万平方米,平房5.1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407.2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7923.6万元;规划消除危房17.1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12.8万平方米、C级危房4.3万平方米。全县基本完成校舍D级危房的改造,完成部分C级危房的改造建设;完成全部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和部分农村初级中学标准化校舍建设改造任务。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乡镇公办幼儿园改造建设。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今年我县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其中列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40所。结合本次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建设学校附设园5所,规划新建校舍3700平方米,资金概算312.2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168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144.2万元。

二是乡镇规范化中心小学改造建设。新建改造8个乡镇8所标准化寄宿制中心小学,主要配套建设学校餐厅及综合功能室,规划新建校舍1.67万平方米,计划消除D级危房0.3万平方米。资金概算1611.8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817.2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794.6万元。规划项目完成后,将实现县政府提出的全县每个乡镇(合并乡镇前的原建制)至少建成一所标准化寄宿制中心小学的目标要求。

三是乡镇规范化初级中学改造建设。新建改造14个乡镇18所初级中学(部分学校分期改造),主要建设学生宿舍、餐厅和教学功能用房,规划新建校舍6.9万平方米,计划消除危房9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7.9万平方米。资金概算6249.7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3262.6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2987.1万元。

四是校舍安全工程面上的建设项目。面上学校改造项目以重点消除D级危房为目标,规划建设改造学校57所,其中新建14个乡镇54所学区小学和村教学点,改造3所县直学校。规划新建校舍6.1万平方米,计划消除危房7.8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6万平方米。资金概算5094.5万元,其中县级补助资金3536.8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1557.7万元。规划项目完成后,全县农村小学D级危房将基本改造完成。

四、实施步骤

2012年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县校安工程项目下达前期,重点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制定辖区内年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规划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校舍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县直有关单位依据下达的年度规划项目,按照有关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对校舍改造项目进行改造。县政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县财政局依据政府投资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评审,按工程实施进度规定及时拨付校舍改造补助资金。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工程决算审计。

(三)迎查阶段。主要迎接上级复验,对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把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校舍改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校舍改造任务。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包扶乡镇的工作任务就是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研、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做工作,会同包扶乡镇,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把校安工程实施列入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检查,通报工作进度。对未按要求按时完成校舍改造工作规划或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和延迟工期的,以及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上级校舍改造专项资金的,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包括危房校舍拆除项目、危房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校舍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项目法人责任、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坚持“先报批、后建设”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加强质量监督,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特事特办的措施,加强报批手续涉及部门和单位的统筹协调,有效缩短前期工作时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严格按照《建筑法》和《档案法》的规定,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竣工后,中小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校舍档案;危房校舍拆除工程和维修工程完成后,要及时对原建筑档案资料进行更新和补充。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费的优惠政策。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全额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予以减半收取或免收。要继续实行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一站式”服务,校安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及监理费用由县财政在校改资金中统一拨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责任,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政府将按照新建平房每平方米补助400元、新建楼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的标准,对下达的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予以补助。县级补助资金依据工程进度确定拨付比例,其中工程基础完成经现场验收后拨付30%;主体工程完成后拨付3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40%。

(四)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督查机制。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校安工程项目的督查,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有关单位对校舍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县校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校安工程项目实施要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等要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