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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土地督查整改方案

区政土地督查整改方案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整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存在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弄清事实、查找责任、完善制度的原则,分项目、逐宗地制定整改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依法拆除一批违法建筑,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责任人,及时规范一批用地手续,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利用土地的责任意识,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目标任务

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运用综合手段,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分门别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制定整改办法,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整改,将我区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

(一)强化政府对耕地保护的能力。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本镇(街道)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列入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国土资源管理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参数和依据,层层签订责任书。各镇(街道)内有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实行年度工作一票否决。

(二)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分清事实情况,该纠正的纠正,该完善的完善,该撤消的撤消。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确保问题处理到位,整改不留死角。

(三)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打击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监察、财政、建设、工商、金融和国土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共同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设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经营执照,金融部门不予发放贷款,财政部门对国土部门依法没收的违法建筑物予以接管和处置。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部门要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照法律法规与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共同防范和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步骤

此次整改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形势,认真传达学习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馈意见和市政府整改方案精神,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认真安排部署,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切实推进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查处整改阶段。对已经发生的土地违规问题,国土部门要牵头负责,弄清原由,查清根源,对违规操作的,该完善手续的,抓紧补办,完善手续;能够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责令纠正;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进行规范。对问题严重的,及时移交法院、检察、公安、监察等机关审查。区法院、检察、公安、监察等机关对已经受理的案件,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并根据事实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及刑事责任。总之,要按照“六到位”(该罚款的要坚决罚款到位,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到位,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到位,该复耕的要坚决复耕到位,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到位,该追究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到位)的总体要求,查缺补漏,不留死角,依法依规严肃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整改工作,针对土地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规范土地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执法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耕地保护等制度,为确保土地管理秩序的长治久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总结验收阶段。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六到位”的标准和要求,对整改的每一项问题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形成全区整改总结,申请并接受市级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监察、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镇(街道)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反馈意见上来,把这次整改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一把手”要亲自抓,及时成立组织机构,严格工作标准,明确任务分工,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整改力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提出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彻底加以整改。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个制订整改方案,逐个进行核查,逐个进行清理,对每个问题都要查到具体责任人,落到具体人身上,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施问责,严肃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法用地的处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立即复耕,该实施强制执行的抓紧执行,该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依法落实到位。对每个问题要倒排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彻底解决问题,不留任何死角。

(三)严格督促检查。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并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处理。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整改工作不彻底、纠正不到位的地方,实施重点检查,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