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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乳业健康发展方案

推进乳业健康发展方案

奶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推进奶业规模经营,实现奶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发展现代奶业的客观要求,也是把我市建成全国最大最强鲜奶生产基地的必然选择。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奶业提质增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展规模经营。企业、政府、社会合力抓奶业规模经营。要用足上级政策,制定扶持措施,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奶业规模经营。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市奶业规模经营比例达到70%以上。奶牛存栏平均每年增长2万头,奶牛单体产量增加1吨,全市鲜奶总产每年新增10万吨。

(二)具体目标

1、新增奶牛2万头,日增鲜奶200—300吨。

2、发展奶牛养殖大户、建设标准化规模奶牛场(小区),推进奶业规模经营。

(1)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大户

发展奶牛养殖大户150户(现有98个,再发展52个),每年新增奶牛养殖大户100户。到2015年末,奶牛养殖大户达到550户,存栏奶牛3万头以上。

(2)存栏3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

存栏奶牛300头以上的村必须新建1个奶牛养殖场(小区),其中存栏奶牛6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小区)占地4万平方米,存栏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小区)占地2万平方米。到2012年末,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的奶牛达到17万头。

(3)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奶牛场

新建标准化奶牛规模场2个,2013—2015年新建标准化奶牛规模养殖场3个。到2015年末,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规模养殖场5个,存栏奶牛可达1.5万头。

三、发展模式

(一)养殖大户模式。发展大户,逐渐退出散养,解决散养户管理差、效益低、粗放饲养的问题。动员基础较好、有一定规模的奶牛养殖户改扩建基础设施,扩大养殖规模。

(二)专业小区模式。奶牛养殖小区是将分散的生产者适度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统一供料、统一挤奶、统一售奶、统一管理、分户饲养、分户结算的养殖组织模式。辟建小区,逐渐退出庭院,主要是解决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要素达不到集约化配置、管理机制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个人投资、股份合作和组建奶联社等多种形式融资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引导养殖户到小区养牛或奶农把奶牛送到小区托养。

(三)现代牧场模式。建设牧场,逐渐退出村屯,解决规模小、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到位的问题。以双城市与以色列LR公司合作建场和雀巢公司建场为主体,建设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现代奶牛规模养殖场。

四、扶持政策

1、为了鼓励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和大户扩大养殖规模,雀巢公司继续实行奶量价格奖励,并对日交售鲜奶500公斤以上的到场户收奶。要随着奶牛饲养成本的变化,应适时调整奖励标准.

2、对进入小区养牛的小规模养牛户实行按户结算,雀巢公司按每吨360元的标准,支付给小区作为管理费用,并直接到小区收奶。

3、存栏奶牛3000头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生鲜乳价格,在大户鲜奶价格奖励的基础上,实行特殊的价格奖励政策。

4、对从域外购牛进场(小区)经营的,由市政府协调金融部门予以贷款,并由市财政予以贴息扶持,还款期限可延长到3年。

5、对新建的奶牛存栏达到300头以上、牛舍2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6、对新建100立方米以上青贮窖的,每立方米补贴30元。

7、对新购置青贮收割机械、机械榨奶机、贮奶罐、奶牛全混日粮(TMR)饲料制备机等牧业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畴,一般补贴购机费用的30%。

8、域外投资者到我市建场(小区)饲养奶牛的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雀巢公司要与外流奶大户加强沟通,以不低于外地奶价标准,吸引外流奶重回雀巢,增加企业奶源。

9、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用地视为农业用地,由乡(镇)、村两级负责协调解决,并确保快速审批,各项规费属于地方收取部分一律减免。可利用现有闲置小区、废弃地、一般农田和农村小学并校后闲置的校舍进行奶牛养殖场(小区)建设。

10、通往奶牛养殖场(小区)的道路纳入通村公路规划,由乡(镇)协调修建;奶牛养殖场(小区)打井纳入人畜饮水规划,由市水务部门负责为每个场(小区)打1眼生产用水井;奶牛养殖场(小区)用电视为农业用电,按国家目录电价执行,免收增容费。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加速推进奶业规模经营,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优惠政策。组织广大群众参观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奶牛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资发展大户、辟建小区、建设规模养殖场。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水务局、环保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局、金融部门、雀巢公司等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发展奶业规模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发展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督导检查,切实解决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按各乡(镇)现存栏奶牛超300头的村数下达奶牛养殖场(小区)建设任务,每个乡(镇)完成任务的30%,全市建成奶牛养殖场(小区)56个;2012年,每个乡(镇)完成任务的70%,全市建成奶牛养殖场(小区)131个。2012年末,全市新建奶牛养殖场(小区)达到187个(2011—2012年奶牛养殖场(小区)建设任务见附件4)。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任务。小区建成后,各乡(镇)要将分散的奶牛养殖户组织到小区经营。市政府把发展奶牛业生产纳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进行严格考核,每年对工作推进快、任务目标完成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乡(镇)主要领导5万元以上;对完不成任务的(镇),按未完成任务的比例相应扣除市给予乡(镇)的拨款;对完不成任务且差距较大的乡(镇),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市政府分别成立考核组和督导组,自方案实施之日起,由考核组负责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督导组负责督导检查考核组和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给予当事人党纪和行政处分。特别是对贷款不购牛或圈地不建奶牛场(小区)的,要收回贷款,收回占用土地,并严格追究当事人和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