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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推进风险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省市推进风险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预警、内控防范和效能监督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和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核心,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突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业管理、项目资金、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监督、制度、考核等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廉政风险,大力推行廉政预警,全面加强效能监察,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认真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查找廉政和效能方面的风险点,认真评估并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方面的防范手段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能。

三、实施范围

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实施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部署(2011年3月4日—2011年3月31日)

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党委会、职工大会等广泛进行学习、宣传和动员,认真学习市委关于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有关文件,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全面理解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2011年4月—2011年5月)

1、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找、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和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手段,认真分析并逐一排查个人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后,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附表1),由部门(科室,下同)负责人召开部门讨论会,对个人廉政风险进行逐一讨论,个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修改,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领导班子成员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1)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观念偏误,道德情操不高,拒腐防变意识不牢,在理想信念、政治素养、作风建设等方面背离组织纪律和要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失范、职业操守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等后果的风险。

(2)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工作时限、标准、质量规定不明确,工作人员不能有效贯彻落实的规章制度,或由于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导致权力失控和行政行为失范的因素。

(3)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不履行“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办事效率不高、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滥用职权、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等现象,导致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可能性。

2、查找部门廉政风险点。围绕重点环节、制度机制等方面,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部门职责的风险点作为部门廉政风险点。各部门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后,认真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附表2),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3、查找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结合林业工作特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查找在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制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在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进行认真分析,由办公室负责填写《领导班子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附表3)。

4、评估审核。各类廉政风险自查表填好后,交本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和初审(机关科室召开科务会初审),评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和不准确等级。被评估为基本准确和不准确的,责令当事人进行限期整改。

5、风险等级划分。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指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廉政风险等级的评估,由各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等级意见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领导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汇总表请于2011年4月21日前,上交市林业局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

(三)制订防控措施(2011年6月—2011年10月)

各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要按照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有效防范管理措施,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使每个岗位上的人员及时受到提醒和应有的监督制约,建立完善的前期预防、事中监控和后期处置的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1、前期预防措施。主要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完善办事公开制和廉政承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相关程序性文件,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健全的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遏制廉政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约束公共权力的新方式新途径。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2、中期监控机制。通过对各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加强监督。加强“一把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细化“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权、执行权制度,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把个人意志强加于民主决策。实行民主评议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3、后期处置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4、制订风险点管理措施的基本程序。

(1)制订岗位风险点管理措施。由岗位所在人员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把关、签字,报本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制订科室风险点管理措施。科室针对岗位人员提出制订的防范措施(办法)进行梳理,归类汇总,修改完善,科室会议讨论后上报所在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3)制订单位风险点管理措施。在岗位、科室制订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讨论修订本单位风险点管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定制度,明确防控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防控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市林业局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加强监督管理。根据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督、分级负责制度,一级风险,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管理落实,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二级风险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落实,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监督;三级风险由所在岗位个人直接落实,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根据风险监督管理权限和风险监督责任,综合运用教育、人文关怀、听证质询、公开承诺、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通过定期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实施前期预防、事中监控和后期处理。同时,要采取公开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工作流程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主体的作用,实施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水平。

(四)强化评估考核,提升工作成果(2011年11月—2011年12月)

1、严格评估考核。把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综合运用内部考核评估、社会评估和综合考核评估等有效形式,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修正完善提升。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原则上以年度或项目管理为周期,根据考核评估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对失教失察失管或违规违纪者,根据具体情况、情节,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修正风险管理内容,改进和完善风险管理措施,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转入下一个风险管理周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林业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监察室)。各单位要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各自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岗位廉能管理,确保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全面有效推行,确保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二)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是对惩防体系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进一步强化,是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要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坚持把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与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造林绿化“一大四小”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与发展创新提升年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将廉政风险重点岗位情况及工作流程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局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函、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核实党员干部个人申报事项的准确度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未按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落实廉政责任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给予必要的谈话提醒或警示提醒。凡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岗位,群众举报两次以上且查实存在问题的,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并对该岗位负责人实行廉政告诫。凡单位出现违规违纪案件或被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的,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好”等次,并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