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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证照管理模范区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证照管理模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今年个私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我县今年县城城区要完成证照示范区创建任务。为认真落实市局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区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局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区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建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市局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区域要求,全面完成县城城区证照管理示范创建任务,从而全面促进我县证照管理工作一年上个新台阶,为怀远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创建标准

基本要求是:(1)创建区域内,持照、亮照、年检验照、信息抄告做到“四个100%”;(2)创建区域内,凡工商部门核发的证照,要置于统一制作的证照公示栏内,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3)创建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通报、有总结上报,有明确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三、主要目标

到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我县城关地区证照示范区建设目标;其他地区继续巩固和加强证照示范街的建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工作认识。证照管理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第一关,抓住了证照管理,就是抓住了市场监管的关键。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工作一直是个私监管工作的重点,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区域(街)工作纳入县局目标考核之中。各工商所、市场局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证照管理。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组织成立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区域(街)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在创建工作中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企业个私监管工作的局长具体领导创建工作,企业个私监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各工商所所长是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工作要包保到位,明确到人。原创建机构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3、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市局统一的创建标准,按照县局工作计划,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区域和示范街的单位每年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强化对证照管理示范区域(街)创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每年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使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推进工作首先是主干道,其次是次干道,最后延伸至所有街道小巷。

4、注重协调配合。证照管理示范区域创建是系统工程,需要工商内部与外部的配合协调。一是工商内部的配合。企业(个私)股、食品股、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局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配合,促进抓好创建工作。二是与外部的协调。各单位要积极与政府部门汇报,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搞好协调,争取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支持,共同抓好证照管理示范区域创建工作。

5、认真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创建证照管理示范工作要精心部署,细心组织,强力推进。按照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强巡查工作,落实抄告制度,确保完成任务。

6、加强督查考核。为加强创建工作力度,县局将加强考核验收工作,组织人员对示范区域(街)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县局将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7、及时上报材料。今年各单位的创建证照示范区域(街)方案要于6月30日前上报县局,创建工作总结要在10月底前上报县局企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