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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节能降耗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节约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6号)要求,以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用能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限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强化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之位于全市中等水平。

1、综合目标:到2015年,全万元GDP能耗达到1.0043吨标准煤以下,完成“十二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15%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全终端能源消费量控制在69万吨以内,终端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14.61%以内。

2、年度目标:2012年,全万元GDP能耗达到1.1071吨标准煤以下,较年下降3.2%。

二、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一)加强节能工作宏观指导

完善节能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和协调机制。按照市政府下达我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明确节能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研究。

(二)分解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要求,科学合理地分解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指标,切实将任务、责任落实到相关行业部门。库伦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目标任务为3.2%,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确保2012年节能任务全面完成。

(三)增强节能工作能力建设

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面准确反映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指标体系、统计和核算制度,并按季度节能统计数据。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分别签订《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书》,确保按期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目标任务;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加快调整用能结构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供应结构。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鼓励原煤入洗,提高煤炭的就地转化利用率。完善内民用天然气管网,提高使用比例。在社区、牧区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淘汰燃煤供热小锅炉。

(五)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传统产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高新技术优化升级带动转变,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化、产业集群化、人才聚集型、布局集中式发展格局。2012年,全第三产业占同期GDP的比重达到33%以上。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强化工业节能

突出抓好水泥、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积极开展企业节能行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有关产业政策、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政策措施,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的企业,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按照国家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定期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主要产品超过能耗限额的重点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创新企业用电设备的能效管理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加快推进建筑节能

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执行强制性标准达到95%以上。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综合效能检测,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等项目率先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调整优化运力结构,构建新型清洁能源交通运输体系,努力降低交通运输能耗。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替代燃料,积极推进压缩天然气替代汽油工作。

(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耗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推广工程,实施机关办公楼资源节约标准、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标准,安装或更换节能型办公设备,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和公务车节能。

(五)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

建立商贸企业能耗评价指标和大型商业设施用能监测平台,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开展创建“绿色住宅”、“绿色酒店”等活动,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定标准。

(六)抓好农村节能

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广泛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和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投入品能源消耗,建立有效的农业节水、节能激励机制;积极推广高效、集约的生态畜禽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型住房,巩固农村生活节能成果。

五、培育节能产业

(一)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扶持发展低碳和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通过高新产业、新兴产业、低碳绿色产业的引进,加快构建全新的工业生态体系。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着力自主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围绕国家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加快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高耗能节水项目改造、低碳绿色发展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该类项目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及财政资金的工作。建立“十二五”节能项目储备库,做好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项目储备。

(三)培育节能服务公司

加快培育发展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引导和鼓励能源企业、大型重点用能企业或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号),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对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申报、资金兑现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

制定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加快推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落实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高效电机、节能汽车等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

六、强化节能降耗监督管理

(一)严格节能评估审查

严格执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定期协调制度,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竣工备案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的节能监管。

(二)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审计。

(三)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等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产品能耗标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和能源计量等情况的检查力度,促进节能措施的落实。

七、落实节能保障措施

(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二)加强节能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强化全社会能源统计,建立完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公共机构等行业节能统计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节能监测、监察、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基础和基层的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消耗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相应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实行节能奖励制度

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加大节能的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

(五)拓宽节能投融资渠道

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增加节能投入,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八、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宣传方案,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引导合理消费,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让节能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意识,使节约能源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