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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方案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按照《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把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整治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营造规范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有关市场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市场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商务环境、消费环境和创业环境,增强我的综合竞争力;基本解决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基本满意;构筑社会信用体系框架,推动全社会道德规范建设;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规范执法的有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我将以下各项列为整治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突出抓紧抓好。

1、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集贸市场、农产品种养殖场、畜禽屠宰点、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等为重点领域,抓好粮、菜、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7个品种食品的安全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卫生、工商、发改局、经贸、粮食、环保、公安、农牧、质监、教育等部门共同配合。

2、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和采集无《供血浆证》者血浆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制造和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等。此项工作由卫生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配合。

3、农资整治工作

根据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的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继续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包括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肥料、农药(包括毒鼠强)、兽药、饲料复混肥、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检查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企业、产销相对集中的专业市场。此项工作由农牧业局牵头负责,工商、质监、供销、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

4、房屋市场整治工作

加大对房屋市场的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整治违规开发、虚假广告宣传、面积短缺、合同欺诈、中介市场混乱及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建设规划局牵头负责,工商、公安、发改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共同配合。

5、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制售假冒伪劣零部件,维修市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此项工作由经贸局牵头负责,发改局、工商、公安、监察、交通、财政、税务、质监等部门共同配合。

6、建材产品及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对“地条钢”、劣质水泥、对人身健康有危害的装饰装修材料等进行整治。此项工作由质量技监局牵头负责,工商、商务、公安、建设规划、监察等部门共同配合。

7、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抓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建筑装饰装修质量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此项工作由建设规划局、工商、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等有关部门配合。

8、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实际,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负责,公安、监察、经委等部门共同配合。

9、土地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违法批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征地中损害农牧民利益问题,以及开发区非法用地等。此项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农业、畜牧、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配合。

10、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布局不合理的小矿、打击非法勘查开采、非法转让矿权等。此项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配合。

11、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网吧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由文体局牵头负责,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

12、交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等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企业车辆的挂靠和货运代办市场。此项工作由交通局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系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继续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此项工作由科技局牵头负责,公安、工商、商务、法制办等部门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组成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执法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对于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要重视巩固。要在前一阶段取得的集贸市场管理机制建立、网吧规范化、药品市场净化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清理、废止、修改不符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此项工作由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工商、建设规划、发改局、商务、质监、监察等部门共同负责。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全社会的信用机制建设工作刻不容缓。要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三个方面构建我信用体系框架。工商、税务、金融、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旅游、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根据业务特点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尽快提出本部门、本行业的信用分类等级标准和规划,建立起以企业、个人、中介组织为主体的征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领导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能,既是着眼于解决当前市场秩序中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主管领导要深入实际亲临一线进行督导,努力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对由于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发生严重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重中之重的专项整治活动,牵头单位要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对新的专项整治活动,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指导,狠抓大案要案,保证打击力度

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加大督查力度,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扭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存在的“查封窝点多、处理人员少,行政处罚多、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少,立案多、结案少”的局面,切实解决以罚代刑处理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加强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各部门要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对于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快从重惩处其首恶分子。要坚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并且要提出明确的办案期限和要求,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队伍、机构和基础工作建设

各部门要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始终保持对不法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面艰巨的工作,一定要有长期的工作打算,要有一支稳定的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所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相应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积极研究和实施治本措施,逐步将专项整治活动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研究制定市场经济秩序评价指标和动态预警体系,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五)强化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

各单位、各部门要为舆论和社会的有效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鼓地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对违法违规案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