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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方案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方案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镇站所办等单位民主评议工作,促进各站所办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政风行风,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评议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大局稳定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着力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规范权力微观环节运行的有效途径,防止基层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形象。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本着“属地负责,基层组织,群众参与;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分类排名;边评边纠,评纠结合,综合治理”等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全镇站所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成立镇站所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三、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为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以及公共服务职能的站所办等单位。

1.行政管理单位:计生办、交管站、劳管站、国土站、经管站、农业综合站,动物防疫站、民政办、企业办、财政所、邮政所等单位;

2.行政执法单位: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等单位;

3.公共服务单位:中心学校、供电所、卫生院、信用社、电信邮政所、司法所、文广站、自来水厂、粮站等。

四、评议内容

1、依法履职情况。能否严格按规定办事,能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行职责时是否有“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等问题

2、廉洁自律情况。队伍管理是否严格,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

3、便民服务情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能否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及时受理并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信息公开情况。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报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意见建议情况。对测评涉及的站所办等单位在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可在问卷时进行投诉举报。

五、工作步骤

全镇站所办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行所有站所整体推进,一步到位的方式,民主评议工作对上述三大类站所单位进行评议,然后由汇总评议结果。具体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30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选聘监督员和评议代表。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查找问题阶段(6月1日—8月30日)。被评议单位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意见箱等形式主动征求和收集意见建议,批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交镇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民主评议阶段(9月1日—10月30日)。组织面对面评议大会,邀请被评单位的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代表、监督员、评议代表、新闻媒体以及主管部门代表参加。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向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4、整改落实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被评议单位要根据查找的问题和民主评议提出的问题、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镇评议工作办公室。

5、考核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镇纠风办组织对被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六、评议方式

测评每次不得少于100人,其构成必须满足以下比例:普通群众代表占测评的50%;党员代表占测评人数的2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测评人数的10%;领导代表占测评人数的20%。

评议大会主要包括三大内容:一是由被评议站所办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作述职报告;二是由评议人员根据站所办负责人的述职情况和平时了解的情况,独立据实填写《坡头镇站所办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表》,对站所办进行书面测评,通过过对整个评议情况综合后,提出建议,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其结果报县纠风办并向被评议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三是现场评议,对群众反映比较大的站所进行重点评议,鼓励群众对站所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批评意见,同时允许站所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和表态。

七、评议结果运用

对每次测评结果要在镇、村张榜公布,同时在政务网上公布。对公开测评的前三名单位,予以表彰。公开测评的后三名单位,要在公开场合作表态性发言,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时,由其主管部门,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公开测评在后三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或降职使用处理;属线管单位的,由县纠风办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八、工作要求

1、客观公正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评议前,要在评议站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要通过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认真填写评议表。

2、要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投诉问题。在评议过程中,要鼓励群众积极反映损害他们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对群众反映投诉的突出问题,要归纳.整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解决,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给群众以满意的结果。

3、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的长效工作机制。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是端正工作作风的重要形式,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纠风办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参与,县直乡镇站所办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政风行风评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长效评议机制,创新评议方法,讲求评议效果,确保政风行风有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