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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县委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应于年6月底前,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完成换届选举,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年3月开始至年4月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年4月底前要召开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这个安排,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要求是:3月31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4月5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4月13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4月20日至23日为我镇投票选举日。4月底以前召开乡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县乡两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是选举法修改后第一次换届选举,也是我省选举法修改后全国首个进行县乡人大换届的省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程序复杂。为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做好各项准备,广泛开展宣传(从现在起至3月31日结束)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县乡两级要分别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县乡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秘书组、宣传组、组织组,负责办理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日常事务。各村(居)也要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并报镇选举委员会。各选区设立选举办事组,其组成人员报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

2.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明确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要求,研究制定本乡镇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熟悉换届选举工作。

3.划分选区。为便于选举的组织工作和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尽量使每个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无论是城镇选区还是农村选区,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选区的大小,应按每个选区选1-3名代表的原则进行划分,超过3名代表名额的选区,选举无效。

4.分配代表名额。县分配我镇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为51名。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40人;(详见县人大代表分配表)。

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为了更好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中,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65%,妇女一般不低于25%。代表中领导干部人数不宜过多,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非党人士在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根据省委赣发〔〕3号文件规定,推荐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县级党政领导人员,以5-7人为宜,其他县级政府组成人员中的发改委主任、财政局长一般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其他政府组成人员尽量少推荐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为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乡镇党政领导人员,一般以3-5人为宜。要注意推荐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骨干企业的负责人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具有较强履行代表职务的知识和能力,参政作用发挥好的上一届代表要注意保留,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各乡镇应提名推荐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人大副主席为县人大代表的候选人。

5.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按公历计算到选举月(年4月)止。凡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在上届登记的基础上采取“三进三出”的方法进行。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使有选举权的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选民登记结束后,经选举委员会审查,由选区或选民小组于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发给选民证。同时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

第二阶段: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年4月1日至4月22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提名代表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各选区必须在4月5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在4月13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可以由本级和下一级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选民10人以上联名,所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本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1/3至1倍,进行差额选举。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人数符合差额比例时,都应当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时,由选举委员会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的,需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由选举委员会分别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和7日前张榜公布,选举委员会不得任意增减或者调换。

2.加强和改进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情况,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或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这样可以使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也有利于体现民主的广泛性和扩大选民的有序参与。介绍和见面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候选人发言要立足实际,不宜提高、大、空的口号,也不能对其他候选人搞人身攻击;还应当主动向选民介绍本人的情况,以让选民更多了解自己为原则,可以包括工作情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以及当选后的打算等;二是选民提出的问题应以本行政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及维护选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问题为主,不宜过于宽泛;三是把握好见面的选民数量,以一定数量的选民代表为宜,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并派人参加。但对于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等竞选活动,要坚决予以劝说制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不得在选举日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介绍。

3.认真组织选举。各选区应在4月20日-22日召开选举大会,在同一时间分别依法选举县乡代表。选举大会的程序应严格按照《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要严格掌握委托投票。选民一般都应亲自参加投票活动,如因客观情况,不能亲自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必须有书面委托书或电子邮件委托。

4.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推荐的监、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统计、核准,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选举结果应汇总上报县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布。

第三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年4月23日-年4月底)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分别成立县、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第一次会议筹备机构,筹备大会的各项具体事宜。

2.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认真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大会各项报告;二是选举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3.年5月上旬前各选区将报表、材料、总结上报。

四、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同时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及法检两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选举都是同步进行,时间紧、要求高、任务艰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精心准备、精心组织、精心实施。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发动和组织选民参选;做好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推荐和介绍工作。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县委、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加强党的领导是顺利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扬民主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严格依法办事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三者密切联系,相辅相成,高度统一,缺一不可。必须全面正确坚持这三条基本要求。

2.要严格遵守三个法定时间。即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3.要坚持二个原则。即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坚持实行选民和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制度的原则。

4.要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投票箱必须用铁皮制作。

5.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选区要运用多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到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6.保障选举经费。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面更广、程序复杂,组织工作难度更大,为保障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在往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