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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实施方案

固定资产投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以大投入支撑大发展,充分发挥投资拉动效应,继续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72.9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2.2亿元,同比增长32%。亿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8亿元,同比增长40%。各考核对象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加强管理,落实人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门人员具体抓。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2、创新方法,找准对策。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精神,针对统计项目起报点调整到500万元、不允许项目打捆上报、增加项目上报条件等改革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对策,尽可能将项目纳入统计范畴。加大统计力度,将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在建建设投资及竣工后的后续完善工程投资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送到县统计局。

3、优化服务,加强配合。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加强配合,在项目审批、规划、用地、环评、税收等方面主动靠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工作。要着力解决项目立项、搬迁、土地及资金等问题,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4、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实行“一季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对每季排名倒数第二位、第三位的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对每季排名倒数第一位的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实行“半年小结、年终综合”考评制度,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