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促进安全生产督查实施方案

促进安全生产督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府厅明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府办字号)精神和8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内容的贯彻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督查时间:年10月15日-20日。

三、督查方法:

1、听取被督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查阅有关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领导讲话稿、文件等资料;

3、查阅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档案;

4、实地抽查部分企业;

四、督查内容

(一)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督查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有关会议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8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县政府、县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4、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6、汛期、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情况。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停产制度,严格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控,严格防范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等情况;

7、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二)对重点行业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检查通风系统、运输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开拓系统、排渣场及其边坡管理和采空区管理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领导是否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五、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代表县政府对企业的自查情况和各乡镇全面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过程中除听取汇报外,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尤其要深入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真正督查到位。

(二)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明确地向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提出,并提出整改或关停意见。

(三)各督查组由组长负责,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县政府写出书面督查报告,报告要真实具体,客观公正。如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还要写出专项报告,及时向县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