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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场所消防安全综治验收方案

公众场所消防安全综治验收方案

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定于6月25日派出验收组,对各地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验收。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好迎接国家四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四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国家四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为标准,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及时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高整治成效,确保在检查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率达100%,消防行政执法和隐患督改程序到位率达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的“三个百分百”整治目标,达到专项整治各种措施有效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氛围空前浓厚,各类工作台账完善规范的良好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工作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措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19日)

1、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2、县政府组织召开一次迎检工作部署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四个部门领导及其联络员参加会议,梳理、通报存在问题,研究采取措施,改进加强工作,研究迎检具体事宜。

3、组织召开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法人代表会议,指导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发动公众聚集场所做好本单位的迎检准备工作。

4、向公众聚集场所下发《迎接国家四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任务表》,要求限时对照落实;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6月20日至23日)

1、依据国家四部门验收工作方案(会签稿)的评分标准,由县公安局牵头,分别组织对本级四个部门和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模拟检查验收,进行自评打分,发现问题,找准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2、各单位确定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内容对应完成专项整治三类工作台帐:①组织部署情况;②排查整治情况;③长效机制情况。文化、工商、安监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

3、由消防大队撰写汇报材料,制作一本专项整治工作相册。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4日至7月5日)

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对四个部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自查自评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将迎接检查验收准备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解任务,层层发动,号召、动员所有力量,全力以赴,迅速投入到迎检工作当中来。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将迎检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并积极协调文化、工商、安监部门共同行动起来,做到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社会单位主动配合,将所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身上,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和监管长效机制,做好一切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