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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服务的意见》(中办发号)、《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办发号)、《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府厅发号)、《关于印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厅字〔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全省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阳光、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联网、行政审批进入时限

1.年9月30日之前,全市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功能的单位必须与市政府信息中心实行联网,并落实专人管理、使用电子政务系统。

2.年10月9日前,全市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管理。

(二)增设服务窗口。药监局、民政局、计生委必须于年9月30日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每个单位必须派二名工作人员。

(三)增加服务项目。年9月30日之前,林业局必须将木材运输许可证放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国土局牵头落实土地登记税费征收联审制度。

(四)增加工作人员。根据“一审一核”的要求,发改委、规划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市容局、安监局的服务窗口,必须于年9月30日前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五)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加强建设力度。市政府办、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电子监察系统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建设工作,前置条件多、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一把手”必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负责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把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单位、部门,将严格责任追究,并在四套班子例会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