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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净空综治方案

机场净空综治方案

根据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省安委会对机场净空安全隐患督办工作要求以及年11月8日民航监管局会同省安全监管局对机场净空整治专项督查要求和年11月18日市政府召开的“机场净空专项整治专题会”精神,保障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机场净空条件为出发点,以促进机场安全运行为目标,按照“轻重缓急、统一规划”、“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确保此次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消除机场净空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机场净空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机场净空条件处于安全适航目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机场分公司。办公室成员由市机场分公司、市民航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和市陶瓷工业园区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

四、整改措施

(一)责任单位:市机场分公司督查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民航局。

11月30前完成核测障碍物坐标和高度,全面排查,列出机场净空障碍物超高情况清单表,明确治理范围及限高要求,并向省机场集团公司积极申请解决此次净空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经费。

(二)责任单位:洪源镇政府督查单位:县政府。

1、配合机场分公司对洪源镇(机场灯光带两侧各60米范围内)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进行核测;

2、在12月31日前完成对机场灯光带两侧各60米范围内的超过灯光带高度的杂树砍伐;

3、按照我市开展打击“两违”专项行动要求,在年元月22日之前对影响飞行安全的4幢违规建(构)筑物进行专项治理,完成房屋超高部分拆除工作。

(三)责任单位:罗家桥乡政府督查单位:市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

1、对机场跑道北端超高树林和机场跑道北端西侧超高树林进行权属确认、市场评估,在年元月22日之前完成砍伐或超高部分剪枝;

2、按照我市开展打击“两违”专项行动要求,在年元月22日之前对影响飞行安全的4幢违规建(构)筑物进行专项治理,完成房屋超高部分拆除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场净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机场净空专项整治任务按期整改到位。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机场分公司要为此次净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指导,积极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县政府、市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此次净空专项整治责任主体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按时整改到位。“领导小组”依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对工作不力,影响整改进度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督查,落实进度。建立机场净空专项整治跟踪督查机制,市安全监管局、市民航局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报告,做到每周检查一次,通报一次,调度一次,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