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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治理方案

促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治理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属职工个人所有的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加快推进扩面工作,有利于形成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实现安居乐业;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城镇住房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增,推动城镇化进程。全镇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企业单位特点的职工基本住房保障体制,不断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2基本原则。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依法推进的原则。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努力做好这项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要结合我镇实际和企业特点,率先在重点企业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3)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镇把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当成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安排,将明确近期目标和期目标,分阶段稳步实施,全面推进。

3工作目标。各村、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力度,年作为全面扩面过渡期,先在全镇所有应建未建的重点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每年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达到1500人。对于在过渡期内未按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年开始,再用3年时间,做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镇所有企业中全覆盖,构筑起比较完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1加强扩面工作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宣传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落实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2加快推进公积金扩面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和我市扩面政策,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过渡期可以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点,先大后小原则进行。低门槛进入,逐步

到位就是允许被列入扩面对象的企业单位在过渡期内可以按照我市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0%作为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单位、个人各按8%比例计算,每月最低缴存120元,即单位每月为职工缴存60元,职工本人缴存60元,全员缴纳暂时不成熟的企业单位,也可以先在本市常住户口职工或已参加社保职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低门槛、低标准进入,以后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逐步实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制度。抓好重点,先大后小就是对我镇重点企业在过渡期内率先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实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而带动其他中小企业逐步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

3建立扩面联动工作机制。工商、税务部门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和税收征管检查时,要督促企业依法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劳动社保部门在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和社保参保检查时,同时把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财政在对三资企业进行财务年检时,对未按规定计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应把是否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时,工会组织应派员做好调查取证等协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工商、税务、劳动社保、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向扩面工作办公室提供企业单位相关资料。

4实行扩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把全年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企业,同时把此项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对村、企业综合考核内容。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企业扩面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进度滞后或工作不力的村、企业及时督促改进。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过渡期内,允许企业单位低门槛低标准进入,但对督促后仍拒不办理的企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查处。

6加强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一项政策性强、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因此,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扩面工作的紧迫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对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同时也要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批评,不断增强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