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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凭据整理工作方案

行政执法凭据整理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二、工作原则

逐项核对本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内容。对本机关的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关的三定”规定。对发生调整、新增或减少变化的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梳理。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三类。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中省市驻丹单位要结合我县清理工作方案。接受委托的组织必须有合法明确的委托手续。对于没有行政执法依据或者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清理现有的各类行政执法主体。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必须有编制部门依法批准的文件。不能执法。

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正式在编人员。对临时工、合同工、借用人员、工勤人员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要坚决予以清退或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依法取得《省行政执法证》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三)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国已经颁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既包括本部门执行的专业法律。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和这次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之间如果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律;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实施的法律。应当在梳理结果中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梳理后的执法依据要按照单独执法、共同执法、配合执法三种情形,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相应的规定进行分类排序,做到目录明确,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四)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按照执法部门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并且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县政府审定了行政执法依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将执法职权落实到岗;既要避免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机构之间、执法岗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应当相互衔接,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原则。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形式,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规定,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由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二)实施梳理阶段:由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统一要求。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执法依据梳理和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责任落实工作。执法岗位具体,做到执法机构明确。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三)审核审定阶段: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将梳理后的执法依据和有关表格。于11月1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县政府法制办将审查后的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报县政府审定。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及领导审核同意后。

四)公布总结阶段:县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将已经审定确认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和市、县检查。凡未列入县政府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目录的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关键。县政府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职责也有所变化,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新的工作部门行政职能有所调整。及时梳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过去,县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其执法依据和权限底数不清,也存在着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不力的问题。对此,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安排,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明确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确定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抽调业务精通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梳理工作任务。

三)密切配合。做好执法主体认定、执法人员清理、执法职权分解和执法责法落实工作。实行共同执法和配合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联系。做到法制统一,县级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加强协作。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督查。确保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任务。这次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纳入年全县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要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县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做好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总结工作。对于工作不力、敷衍了事、逾期未完成梳理任务或者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并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