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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党政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实施主体和目标

(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实施主体

全镇各级党组织、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都要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为了抓好典型示范,县委确定镇党委、雨圣村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县级示范单位;镇党委确定正新、宿积、冬固、红英为镇级示范村。

(二)公开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把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员公开,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激发他们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进一步发展,党的团结和谐进一步增强。

2、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帮助党组织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扩大社会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决策的顺利实施。

3、提高党组织带领群众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给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民主化、公开化,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党员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党内事务的渠道,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公开内容要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村党群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镇党委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

2、领导班子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

3、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

5、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

6、干部奖惩、考核情况;

7、组织设置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等情况;

8、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9、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10、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有关政策性问题的审批条件、手续和程序,如计划生育二胎审批、水票运行

2、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进展情况,以及为群众所办实事等。

3、村干部工资和资金标准及执行情况

4、关于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考核及奖惩有关规定等。

5、计划生育二胎审批、低保发放。

6、合作医疗享受情况。

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8、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发放落实情况。

(三)村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考核奖惩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干部推荐、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情况;

5、党员参加“”、结对帮扶、设岗定责服务承诺、交纳党费情况;

6、为民办实事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7、村级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情况;

8、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

2、农民负担情况;

3、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4、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5、电费、水费收缴使用情况;

6、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7、村干部工作目标公开;

8、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方式、类型、时限、程序

(一)公开方式。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要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的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员活动室、党员联系卡、告知单、反馈书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类型。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是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党内事务,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固定公开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即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四)公开程序。

1、制定方案。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方案,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方式、程序和时限。

2、编制目录。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有关资料,编制公开目录,并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处理结果。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具体指导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抓落实。着眼构建“大公开”工作格局,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步部署,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党务公开与其它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宣传。各级党组织要以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领导班子会议、支委会议、党员会议、专题辅导、刊办专栏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等主要内容,要及时宣传报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动态,认真总结经验,培育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镇村都要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以此促进全镇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建立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办理并反馈。三是建立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四是建立“三簿”登记制度。要设立《党(镇、村)务公开内容登记簿》、《党(镇、村)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簿》、《党(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监督登记簿》,真实、全面、及时地进行记载。五是建立聘请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聘请党(镇、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监督员要及时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创新公开载体。各村、镇属各单位都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创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开载体。要通过黑板报、开辟公开栏、公开墙、公开橱窗、公开长廊等多样化的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

(五)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村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公开工作抓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在全镇推广。对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