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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安全构建工作方案

街道社区安全构建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平安建设,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安委办《市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和(区安委办〔〕2号)文件的要求,年。为着力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建设“500亿50亿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主线,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最终实现“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四年迈大步”思路,年各项创建工作考核合格,2012年,街道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

二、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街道成立了创安”领导工作小组,根据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需要。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科,具体负责创建“安全社区”活动的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由各村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2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建设规范化安全社区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落实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宣传教育,使广大居民提高创建安全社区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安全社区的各项活动。城建移民办、城管科、财政所、社会事务科、经济发展科、工商业发展科等科室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由安办负责人易秋霖任办公室主任,街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村(居)委会、相关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45号)和《市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试行)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0号)

2.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会出台的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全社区评定指标(试行)

3.创建对象:城区以一个街道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

评定分数达到70分为市安全社区创建考核合格;评定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4.达标条件:经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落实建设“平安实现“50亿目标、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基础工作,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宏伟工程。街道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措施到位。街道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保障有力。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务求实效。街道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标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把创建工作作为街道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四年迈大步”思路,2012年,街道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