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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的认识

对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作为中心议题,紧紧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结合点,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要求。 执政,顾名思义,就是执掌政权的意思。要履行好执政的职能和责任,除了构建一个好的制度框架、好的组织体系、好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政党,执政的宗旨和内容是不同的。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就是要坚持执政为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掌握和运用国家政权,全心全意地代表、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能力和水平。 执政是受执政理论指导的。同志指出,党的执政理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主要方面。按照这七个有关执政的基本范畴和基本内容,需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 一是执政的制度和体制建设,这是执政能力的基础。一切执政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以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首先取决于制度和体制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便捷,这个制度和体制运转得是否顺畅、灵活、高效。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只有在建立和完善执政的制度体制的基础上,才谈得上执政能力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说,能否设计和建设一个好的制度体制,以及怎样运用制度体制,也是执政能力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定要首先在制度和体制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制度化、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进程,为党的执政活动搭建一个更为广阔和良好的平台。

二是执政的主体,这是执政能力的直接载体。执政能力最直接地表现在执政主体的能力和水平上。主体是谁?就是整个执政党。其中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和各级组织的各级领导机关。执政能力是所有这些执政者和执政机构,科学驾驭和运用执政的制度、体制、方式而表现出来的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素质是否优秀、能力很强还是很弱,领导机关结构是否合理、运转是否良好,都直接决定和反映着执政能力的高低,这对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执政的方式方法,这是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执政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对执政能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方式方法对路、得当,执政水平相对就高,反之,就会遇到种种麻烦和问题。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就要深入研究我们的执政方式,适应世界文明和国际形势发展的潮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适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我们党的担子重、责任大,在许多方面不完全适应,尤其是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存在一些必须抓紧并解决的问题。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比起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和更加重要。古人说:“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对我们共产党人具有启迪意义。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抓住执政这个大题目,下大气力提高掌握和运用国家机器的本领和水平,提高运用权力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本事和水平。 第一,要提高掌握和运用政权的本领和能力。每一个干部、党员都要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按照党的纲领、路线的要求,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工作,学会掌握和运用国家机器,提高掌握和运用国家权力的能力。要深入地研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职能部门的构造和特点,权力的组成和运行规律。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它们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保证高效、快捷地运行。 第二,要提高驾驭、协调各种政权组织相互关系的能力。国家权力是由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职能机构共同掌握和行使的。中国共产党处在执政的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理所当然地要承担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各级组织中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第三,要提高管理政事、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能力。我们在执政中,要对国内外局势,本地区和本级执政机构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出科学的判断和分析,对一系列重大事项和问题作出科学的决策。为此,必须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第四,要提高整合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能力。人民群众作为一个整体,各方面都有很多具体利益,当中也会有不同形式的人民内部矛盾。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职能部门处在执政的位置,负有重要的协调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内部矛盾,按照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维护大局的原则,整合、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维护各界、各方面、各阶层人群的整体利益,适当照顾具体利益,积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节机制,综合运用民主、法制、行政、教育等各种方式,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篇大文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好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