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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管理办法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生产,提高优质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方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种粮多、粮食产量高的农户倾斜,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

(三)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群众容易明白,确保兑现到应补贴的种粮农民。

二、直补品种和范围

根据上述原则,经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考虑到我县地形、地貌比较复杂,粮食种植条件差异较大的现实,将除马铃薯以外的粮食作物全部确定为此次直补的品种,补贴的范围为全县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区域。实行退耕还林、不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区域不予补贴。具体的是以实际补贴面积扣除退耕还林面积计算确定。

三、补贴标准

确定我县粮食补贴资金总额为424万元,补贴标准为5元/亩,补贴面积为84.8万亩。我县执行市定标准每亩补贴5元。

四、补贴资金兑付

乡(镇)财政所要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按村、逐户认真填写省统一制定的《粮食补贴通知书》,必须按照《粮食补贴通知书》要求的内容、条件、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变更《粮食补贴通知书》的内容,填好经审核无误后再逐户发放到农户。补贴资金的兑付,原则上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存折后发放。发放时必须由乡(镇)干部带队,乡(镇)财政所送款到村、到户,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监督下具体办理兑付手续。种粮农户或已成年的本家庭成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领取,领取时签名并留指纹。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调整我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祁建华为组长,副县长邢积功、刘瑞和为副组长,组成部门为政府办、财政局、农发行、信用联社、粮食局、农业局、统计局、计划局、物价局、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直补办”),办公室地点设在县财政局企财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长班新生兼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局长王治中兼任。县直补办在县直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协调联动,高效规范运作,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出问题。各乡镇也要相应在去年的基础上充实和加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迅速开展工作。各乡镇机构组成、联系电话、具体负责人等情况要速报县直补办公室,以便随时联系。

二是强化操作。继续坚持“三个到村,四个到户,六个不准”。即:《公告》、《公开信》张贴到村,补贴数额张榜公布到村;政策宣传到户,《补贴办法》讲解到户,《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擅自变更省统一制定的《粮食补贴通知书》的有关项目,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数据,不准把应发放给农户的粮食补贴抵扣包括农业税在内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以村、组集体代领、粮食补贴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

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广泛动员,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粮食直补政策的热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采用新闻宣传和入户明白卡以及张贴宣传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实施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政策交给农民。

四是强化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以村为单位,对乡镇确定的补贴标准、核定到户的粮食补贴计税面积和农户的粮食补贴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取得农户认可;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工作监督,县直督导组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各乡镇也要组织专门力量,一个村一个村地督导、检查,一户一户地落实、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粮补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顶风违纪、违反国家政策,挪用、克扣、挤占粮补资金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强化责任。粮食直补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形象,责任重于泰山。要强化认识,站在政治的、大局的、战略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在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起相应的工作责任,以责任促落实,确保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