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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区整合归口统一管理决定

市园区整合归口统一管理决定

各县人民政府,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有效整合优势资源,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加强园区管理,协调布局企业,形成功能聚集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结合目前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整体形势,现就区一区四园整合归口统一管理有关事宜决定如下:

一、将金鑫园、陶瓷园、冶金化工园、科技园移交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

二、中冶美利纸业属规模以上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协调服务管理,该企业及所属各类子公司只作为工业区一期的一个板块进行经济数据的统计和汇总。

三、科技园作为城市工业集中区,保持现状,不再入驻企业,并逐步实行“退二进三”政策,适时推动入驻企业转型。

四、各镇工业园移交后,园区所在镇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依据招商引资成效给予各镇奖励。入园项目所涉及到的土地征用拆迁,农业开发用地、林地、草原使用证的解除等事宜,由所在镇负责协调、协助、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为企业申办相关手续。

五、各镇工业园的治安、计生、信访等社会事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各镇在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产生的债权债务,经相关部门审计核定后,一并上划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接管后,要明确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管理各镇工业园,并成立协调服务机构,各镇镇长为协调服务机构组成人员。同时,各镇要明确专人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工业园的管理服务工作,统一协调各镇工业园服务事项。

八、移交后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职责:

(一)负责编制各园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园区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入园项目的洽谈考察审定、用地规划审核、建设前期协调工作,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负责园区企业建设经营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并对园区经济运行作综合分析、研究,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做好投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