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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员通信管理办法

销售业务员通信管理办法

(一)销售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如因通信不畅等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停发三个月电话补助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二)电话月定额标准

1、配置原则

(1)手机卡的配置必须是有大量对外业务人员,定额标准以岗位和实际业务工作量为依据。所有报销手机话费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并保持信息通畅;

(2)申请手机话费定额程序:由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由公司办公室按岗位核定标准,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定额报销手机话费。

2、手机卡属地管理规定

(1)配置手机卡的员工必须办理公司(或业务区域)所在地的手机卡,员工工。作调动应立即更换属地手机卡,并以书面形式将手机号码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考核与报销固定电话费用纳入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核实本部门的话费清单,杜绝非业务电话的发生。如固定电话费超出定额标准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说明其具体的原因。所有电话话费报销必须由公司办公室登记话费台帐后方可报销,电话话费报销周期为一个月。移动电话超定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确因业务工作需要超出定额标准的必须将该月详细话费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核实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给予报销;

(3)不许利用办公电话进行私人通话,电话费核报时发现通话记录与工作无关的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