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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党支部创先争优管理办法

200党支部创先争优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校园”稳步发展,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校党总支、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作形势报告、观看电教片、组织社会调查等活动,加强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全体党员要努力做到“五讲五比”(即讲政治,比思想觉悟;讲奉献,比工作干劲;讲法制,比遵纪守法;讲方法,比教学效果;讲廉政勤政,比管理水平)。

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建立行政干部监督制度

1、设立纪检员。党总支设立专职纪检员,专门负责监督工作。

2、开好民主生活会。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相互评议,指出问题,促进提高。

3、建立廉政述职制。每学年校级领导在全体教工会上作一次廉政述职,并接受评议。评议满意率不及50%以上者,要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书记、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校级领导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按照学校制定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凡涉及收费、招生、学籍管理、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教职工及学生奖惩、教职工人事工作、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和学校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等均应向社会或全校师生公开。

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推荐、教职工人事安排、教职工奖惩、招生、大宗财务开支、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学生奖惩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决定。

七、创建节约型学校

学校接待、车辆管理、物资采购,都要履行审批程序。个人或部门不得违规或超标接待客人,不得擅自购买物品,严禁公车私用。

(五)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尽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永葆先进性,党总支特制定“绥德中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制度”。超级秘书网

一、评选范围

绥德中学在册全体正式共产党员。

二、评选标准

能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绥德中学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工作成绩突出,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人数

每个支部评选2—3名候选人,总支评选3—5人。

四、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

五、评选方法

候选人由党支部推荐,或由3名以上党员联名推荐、或由党员自荐。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表决,得票多者当选。党总支从各支部上报的候选人中评选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并按校级各种先进人物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