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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意见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提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各学校要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度重视,做好招标

县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养办”),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试行)》,汲取2013年实施“蛋奶模式”的经验,本着“营养、安全”的原则,按国家资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供餐所需营养品采购工作(政府公开采购)。2013年我县供餐模式为:“牛奶<200ml>+鸡蛋<50g>+面包<50g>”(单周一三五牛奶+鸡蛋,二四牛奶+面包;双周一三五牛奶+面包,二四牛奶+鸡蛋;2013年春期双周五多喝一盒牛奶;2013年秋期每周五多吃一个面包<50g>)。牛奶中标企业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鸡蛋、面包中标企业为:省虹名商贸有限公司。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化科学营养知识、食用方法、卫生知识等的教育,让学生养成安全、卫生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预案,在显眼位置悬挂标示牌和公示牌,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成立膳食委员会,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校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入库、贮存、加工、出库、分发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从业人员体检,搞好库房消毒,坚持食品留样、试尝等制度有效执行,不留任何死角。“县营养办”将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深入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营养餐食品的安全。各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使用“县营养办”统一格式的各类表册,按照政策要求建立规范、真实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县营养办”将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核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有效。“县营养办”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大对辖区内校点的检查力度,尤其是边远村小、民办学校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推动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平稳开展,确保学生、学校、社会三满意。

五、建立机制,加强监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卫办疾控〔2012〕65号)文件精神,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县营养办”将协调和配合县卫生局做好试点学校的监测工作。各监测学校将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宜宾市疾控中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试行)》和县营养改善营养健康监测工作培训会(2013.1.25)的相关要求,建立学生营养水平、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监测档案等资料,并认真负责的按时填报各类营养监测数据,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积累科学依据。

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根据规划,加大加快食堂(伙房)建设和改建步伐,添置设备设施。虚心学习兄弟区县的成功做法,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食堂供餐模式的管理。2013年秋期,抽取食堂达到标准的部分校点,开始试运行食堂供餐,积累经验,为以后提供营养午餐做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