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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实施意见

建立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的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间自主防灾和救援作用,有组织地开展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防灾避险知识,发挥城乡居民中具有奉献精神,有强烈使命感,注重实干的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有志于奉献社会,并具有较高的道德追求和思想素质,有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爱心人士,在经过一定的培训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内在缺陷。他们投入一线救灾工作,可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的需求。让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成为时尚美德。决定在全区成立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立社会公共应急预防体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志愿者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动员广大城乡志愿者,开展各种灾害自救、信息传递、灾害预防宣传等工作,尽可能减轻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实际行动倡导“合作、奉献、救助”的抢险救灾志愿者精神,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我区实现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自愿参与、量力而行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组织网络

抢险救灾志愿者活动的组织网络由抢险救灾志愿者总队、抢险救灾志愿者队和抢险救灾志愿者分队三级组成。

1、区民政局设立抢险救灾志愿者总队。队部设在区民政局,总队队长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队长由副局长兼任。总队办公室设在救灾救济科,日常工作由救灾科负责。主要承担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的规划、指导、宏观协调、表彰、培训、理论研究和组织大型公益活动等职能。

2、全区各镇办在6月20日以前进行全面宣传动员,使辖区居民全面了解建立抢险救灾志愿者的意义,吸纳有志之士加入。6月25日前各镇办成立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接受抢险救灾志愿者总队的领导和指导,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各镇办具体情况,制订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计划,组织和指导所属分队开展培训活动,及时向抢险救灾志愿者总队反馈活动情况,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的大型活动。

3、抢险救灾志愿者队可下设若干服务分队。志愿者人数较多的镇办,在成立抢险救灾志愿者队的基础上,可根据志愿者自愿服务的内容或以所属村组(社区)的形式组建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分队。分队的正、副队长,由镇办党委(组)确定,也可经分队全体志愿者选举产生。分队接受各镇办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的领导和指导,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各镇办抢险救灾志愿者的工作和生活等实际情况,自主地开展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特点的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服务队组织的大型活动。

(二)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和管理

招募一批对志愿者精神有着较高追求、能够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参加抢险救灾的志愿者组织,并认真做好抢险救灾志愿者的管理工作,是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1、报名注册。认同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守《区抢险救灾志愿者章程》的志愿者,可以直接向所在辖区村(居)委会或镇办提出报名申请。自愿报名者填写《区抢险救灾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由所在辖区服务队报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总队审核备案,即正式成为抢险救灾志愿者,颁发《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证》,并逐级建立志愿者档案。

2、义务权利。每个抢险救灾志愿者,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志愿者服务队(分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志愿服务纪律,尊重志愿服务对象。每个抢险救灾志愿者享有接受灾害救助的技能培训、提出志愿服务工作建议意见、参与志愿服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及获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帮助和保障等权利。

3、退出规定。抢险救灾志愿者有退出志愿服务的自由。抢险救灾志愿者违法犯罪或违反《区抢险救灾志愿者章程》,将自动从抢险救灾志愿者中除名。抢险救灾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损失,或从事赢利等有损抢险救灾志愿者形象的,其所在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组织应将其劝退,并报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总队批准。

(三)抢险救灾志愿者活动的开展

各镇办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分队)要坚持自愿、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选准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流程,深入开展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

1、精心谋划行动方案。各镇办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要围绕各镇办救灾应预案实施抢险救灾,结合本辖区的职能优势和抢险救灾的业务特长,精心制订抢险救灾志愿者活动方案,找准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优选服务方式,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服务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各镇办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活动一般由服务总队、服务队和服务分队统一组织,活动期间要佩戴抢险救灾志愿者统一服务标识,较好地彰显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分散服务活动由抢险救灾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利用一技之长开展定期、定点的便民服务活动,服务过程中要亮明身份,佩戴志愿者标识。

3、认真填写服务记录。抢险救灾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服务单位出具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证明,并在志愿服务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由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进行确认,年终报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总队核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办要把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活动方案,找准服务项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抢险救灾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抢险救灾志愿者服务队(分队)要建好活动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服务证,服务证在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登记。

(二)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各镇办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更多的城乡居民参加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志愿者面前无困难、困难面前有志愿者”的良好氛围,增强抢险救灾志愿者的自觉性,扩大抢险救灾志愿者行动在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中的影响力。